2017广电行业突破多,总局的这些政策功不可没!
【慧聪广电网】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为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十九大从国家战略高度对新时代推动包括广播影视在内的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提出了新的发展理念,阐述了新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方针。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为广播影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论与实践提供了行动指南。《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末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广播影视产业在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电影产业促进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顺利实施,从法律层面保障和推进广播影视文化建设。
一、规划先行,宏观政策指导广播影视行业转型升级
9月27日,总局发布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争取实现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大幅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全面升级,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智慧广电”战略和新闻出版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全面推进,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能力显著提高,传播中国声音、提升中国形象、产品服务走出去的成效和作用更加凸显等目标。
根据《规划》,“十三五”时期,广电将重点推进主流媒体建设、内容生产和创新能力、媒体融合发展、公共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影视改革、国际传播、文化信息安全、版权管理等11个方面的工作任务,目标清晰,任务扎实,保障有力,为广电转型升级提供了极具操作性的行动方案,是下一阶段广电发展的路线指南。
二、建立内容导向政策机制,推动文化繁荣,坚定文化自信
一是讲导向、有文化
增强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是广播影视全系统全行业的责任使命。8月5日,总局发布了《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提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坚持新闻综合频道的定位,坚持新闻立台的方针;地方上星综合频道的节目要坚持高标准,要以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为标杆,坚守底线,把好导向,努力攀登正能量高峰”等几项要求。
该通知不是仅限于某一种题材的规范文件,而是第一次以文件形式,明确了所有卫视频道的发展定位: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鼓励卫视“在黄金时段增加公益、文化、科技、经济类节目的播出数量和频次”,“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真人秀等节目要严格控制播出量和播出时段”对卫视平台播出的内容进行了界定,以播出调控把握节目准入。
二是抓源头、促繁荣
9月4日,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推动电视剧繁荣发展。《通知》分为十四条,从电视剧的创作生产、行业秩序规范、走出去、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为新形势下开创中国电视剧繁荣发展新局面谋好篇、布好局。
9月22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规定各会员单位及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这是长期以来针对演员高片酬问题,有关部门首次明确提出具体的“红线”。
2017年,总局加大优秀剧本引导扶持力度,形成价值内涵和艺术品格相统一的优秀电视剧遴选、资助、推介机制,引导资源配置向剧本环节、创作环节聚拢。12月28日,总局公布了评审出的2017年度电视剧精品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33项。重点支持现实题材,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向农村和少数民族题材倾斜。
三、强化网络视听监管,规范传播秩序,坚持价值引领
一是规范传播秩序
1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从推动移动互联网创新发展、强化移动互联网驱动引领作用、防范移动互联网安全风险等几个方面,为促进我国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了意见。
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新媒体全面纳入监管,并提高了申请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门槛。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采编、转载行为要求更加严格。与本次新版《规定》同步发布并于6月1日实施的,还有《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依法管网、依法治网的时代已经到来,网信执法已经驶入快车道。
2017年整体网络视听市场发展势头较猛,在总局的规制下,传播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5月25日,总局网站发布公告《总局责令腾讯网视听节目深入整改》。对腾讯公司存在的传播自采自制的时政社会类视听节目、直播新闻节目,大量播放低俗节目的问题,以及腾讯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播放视听节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不仅责令腾讯网全面整改,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还在整改期间,部分暂停受理其引进相关节目的申请。这也显示出总局对相关违规内容和平台整治、处罚的力度空前。
6月22日,总局网站发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新浪微博”、“ACFUN”等网站关停视听节目服务》。针对上述网站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视听节目服务,并且大量播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时政类视听节目和宣扬负面言论的社会评论性节目,总局责成属地管理部门,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第56号令)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关停上述网站上的视听节目服务,进行全面整改,为广大网民营造一个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可以说,2017年,网络直播、短视频、VR视频、社交平台视频等视听新业态是视听监管的重点。
二是网上网下“统一标准、同一尺度”
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管理一个标准、一把尺子,强化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6月1日,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强调未通过审查的电视剧、电影,不得作为网络剧、网络电影上网播出;导向不正确的电视综艺节目,不得以网络综艺节目的名义在互联网、IPTV、互联网电视上播出;不允许在广播电视播出的节目,同样不允许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播出;不得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任何平台上以任何形式传播所谓“完整版”、“未删减版”、“未删节版”及“被删片断”等节目(含镜头片断)。
6月30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本次在2012年《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基础上修订完善而成的《通则》有26处变化,对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等网络视听节目进行了明确规范,提出了与广播电视节目一样的八大导向要求。
8月15日,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领域涉医药广告管理的通知。不给违规广告钻政策空子、转移阵地传染蔓延的机会和空间,网上网下共同治理违规广告,也表明广电行业主管部门对于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管理进一步升级。
针对部分广播电视机构对节目流向管理不到位,部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对节目入口和内容审核把关不严,使一些存在导向、价值观、格调问题的节目在网络上播出或长时间存在,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10月11日,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传播管理的通知》,要求全面清查在网上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全面梳理本台节目在网络上播出的情况,重新对其导向、内容、价值观、格调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发现问题要及时删改处理,问题严重的要立即下架。切实规范网络播出广播电视节目的管理。通知重申了网上网下“统一标准、同一尺度”的原则,特别强调不得利用网络炒作、传播节目录制中的不妥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