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 移机复机过户等不收费

慧聪广电网 2018-03-19 10:11 来源: 胶东在线

【慧聪广电网】为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有线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有线电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烟台市物价局、市文广新局转发了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提出了相关意见。

明确收费项目及定价权限

山东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通知》规定,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为用户提供服务可收取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补办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工本费(首次办卡不收费)、数字电视机顶盒费、有线电视增值业务服务费、数字电视付费节目收费。

涉及居民的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补办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工本费标准,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非居民以上项目的收费标准由用户和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双方协商确定。有线电视增值业务服务、数字电视付费节目,以及套餐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行确定。经营者为用户配置数字电视机顶盒的,数字电视机顶盒价格由经营者自行确定。

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执行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应以收视节目和服务功能有明显增加、收视效果和服务质量有明显改善为前提。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地区,在过渡期内要有供用户自愿选择的方案,保留至少6个模拟信号频道,转播中央、省和当地电视台的主要节目,供暂时不愿收看数字电视的用户免费接收。

经营者提供的有线电视增值业务服务、数字电视付费节目和套餐服务,应遵循自愿选择的原则,对不参加套餐服务的用户应当保证其享有正常的有线电视收视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除规定的收费项目外,经营者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对用户申请办理开通、移机、停机、复机、过户等手续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加大收费监管力度

《通知》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减免政策,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五保户、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用户,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等低收入用户实行收费减免。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完善收费减免及补偿办法,适当扩大收费减免范围,使低收入用户在有线电视数字化过程中享受到应有的广播电视服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有线电视收费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与有线电视服务和收费相关的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受理群众对有线电视服务和收费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经营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强制用户购买套餐等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新规有效期至2020年

对于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通知》,市物价局、市文广新局提出以下意见,要求各县市区物价局、文广新局一并遵照执行。

非居民的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补办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由用户和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双方协商确定。

居民用户所使用的数字电视机顶盒,第一台(含IC卡)由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统一配置,第二台及以上的由用户自行购买,销售价格由经营者自行确定。

据了解,新规自2018年2月24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市物价局《关于烟台市市区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及相关收费规定的通知》(烟价〔2017〕113号)有关规定与新规不一致的,以新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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