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落地:三大台合并 新闻出版电影归中宣部
【慧聪广电网】3月20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后,在人民大会堂闭幕。此次大会,党政机构进行了多项改革,对IPTV/OTT以及广电、大视频圈子影响最大的便是取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此前我们曾撰文分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建对IPTV/OTT影响几何?遍访业界专家,专家们当时对新闻出版以及电影部分的归属有不同猜测,也有专家指出三大台合并进程将加快。
如今靴子落地,根据网上流传的文件,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三大台撤销,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对内保留原呼号,对外统一呼号为“中国之声”,而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由中宣部统一管理。
文件内容显示:
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为加强党对重要舆论阵地的集中建设和管理,增强广播电视媒体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广播电视媒体、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整合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归口中央宣传部领导。
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统筹组织重大宣传报道,组织广播电视创作生产,制作和播出广播电视精品,引导社会热点,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推动多媒体融合发展,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等。
撤销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建制。对内保留原呼号,对外统一呼号为“中国之声”。
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
中央宣传部关于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电影工作。为更好发挥电影在宣传思想和文化娱乐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
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影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