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广电: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亿元 10亿用于光纤入户
【慧聪广电网】近日,贵州省广播电视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的(修订稿),由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荐机构。文件主要就8个重要问题和5个一般问题进行了回答。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亿元,其中10亿元用于光纤入户工程,6亿元用于智慧广电工程(一期)。
问题1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前次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列示为“陆续完工”,请申请人明确前次募投项目是否完工,若未完工请明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请说明截至目前前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是否符合项目投资计划安排。(2)请申请人说明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具体内容、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3)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效果是否与首发招股说明书披露情况基本一致。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2
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亿元,其中10亿元用于光纤入户工程,6亿元用于智慧广电工程(一期)。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对应的投资构成,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2)是否存在置换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的情况。
(3)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4)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及谨慎性。
(5)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入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6)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7)募投项目的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和主营业务的关系,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问题3
关于智慧广电工程(一期)项目,请说明该项目的最终产品、具体应用及最终客户,是否具备相关的人员、技术、资金等资源储备和业务基础。根据申请文件,“该项目采用‘统筹统建、企业投资、分级负担、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将所有的建设投资、专网传输和运维服务打包成服务费模式,各级党委政府以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向发行人购买公共服务,并将项目服务费纳入政府预算,由市级政府或者县政府进行采购。”请申请人说明是否已与政府签订合同,未来项目服务费的收款方式、回款风险及保障措施,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进度安排,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问题4
截至2018年3月31日,申请人货币资金余额7.43亿元,请申请人说明货币资金的使用安排,结合发行前后资产负债率的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对申请人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逐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问题5
申请人最近一年一期应收账款大幅增长,请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是否存在款项回收风险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问题6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实际控制人贵州广播电视台控制的下属企业较多,其中三级、三级以下涉及关联交易的子公司共37家,均为广电行业相关公司,请申请人:(1)从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客户和供应商、采购和渠道等方面说明上述公司与申请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2)说明实际控制人是否违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相关承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要求。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问题7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在日常经营中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节目购置、广告宣传、施工费、节目传输、工程安装、数据业务、房屋租赁等;本次募投项目为光纤入户工程和智慧广电工程。请申请人说明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关联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关于独立性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问题8
请申请人说明各募投项目是否已取得所需各项业务备案、政府审批及其他所需审批的资质等,如未取得,是否存在障碍。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附件:贵州省广播电视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的(修订稿)原文件
https://www.asiaOTT.com/uploadfile/2018/0730/2018073001522279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