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广电总台:出台制度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慧聪广电网 2018-12-14 11:04 来源:派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监察组作者:许文妤

【慧聪广电网】根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建议,省广电总台党委结合行业特点及内部运行实际,制定出台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对部门(单位)重点岗位人员加强监督执纪的意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等3个实施意见。

《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坚持党管媒体原则、新闻真实性原则,重点对杜绝虚假新闻、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及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收支、项目建设中的决策流程等多方面逐条规定了处罚方式和参照依据。《对部门(单位)重点岗位人员加强监督执纪的意见》依据《监察法》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从实际出发,将监督执纪的重点从处级干部延伸到重点岗位人员,对监督的原则、范围、内容、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了容错的程序、容错的情形、容错的依据,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过错或失误如何进行纠正建立了容错纠错机制、澄清保护机制,为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干事创业环境提供了支撑。

制定出台3个《实施意见》,旨在加强党员干部和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释放了从严监督的信号,也体现了组织对干事创业者的关爱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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