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慧聪广电网 2019-01-11 09:37 来源:广电总局

【慧聪广电网】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0日起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内蒙古广电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标志着内蒙古广电局在法制建设方面迈出了扎实的第一步。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九条,涵盖了目前广播电视业务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内容及业务流程。

办法的起草和制定立足自治区广播电视工作实际,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特点,重点考虑相关上位法目前没有规定而本区广电监管工作又十分亟需的内容,在有效扶持贫困牧区广播电视事业,对少数民族语言类节目予以财力保障,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有效监管新媒体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而有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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