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制升级后更严监管:网络剧外,综艺动画片将重点关注

慧聪广电网 2019-02-27 09:06 来源:中广互联

【慧聪广电网】近日,北京广电发布了《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在播出前,需经两次备案和两次公示(由省级广播电视局审核通过)后,分别获得规划备案号和上线备案号方可对外播放、推广及招商。

有圈内人士认为,此《通知》的下发,预示着大部分网络影视剧的审查标准将和院线电影趋于一致——在立项阶段和拍完阶段均需送审后“面世”。在网络影视剧内容审核日趋严谨形势下,投资方、制作方更需“关注内容本身”,网络影视剧“野蛮生长”时代已“一去不复返”。

网剧创作者压力偏大希望“解释条款”尽快出台

此次《通知》中列明的“重点网络影视剧”,是指包含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网络剧(网络动画片),超过100万元的网络电影。按照这一标准权衡,大部分网剧都已达到了“重点”门槛,比如早前单集成本500万的《古董局中局》和《鬼吹灯之摸金符》等。

“我们希望相关解释条款能尽快出台”。某部已拍摄完成,并已准备播出的网剧导演告诉记者他们正在申报,也非常关心内容审核这部分,“我们也是积极、正能量的影像题材,但还是希望在细节上能更明确一些。毕竟如果在上线报备后如果不过审,对我们影响是很大的,不知道到时候再修改剧本,甚至是更改演员是否还来不来得及。”“以前那种想打擦边球的题材,根本就不可能了。”

其实,对于网络大电影而言就没那么“紧张”了。2016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其中便提出其在创作规划阶段需通过“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2017年7月,爱奇艺就曾发布消息称,其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网络大电影都必须经过“两次备案”(规划备案和上线备案)才能播出,因此该《通知》的下发对网络大电影影响不会太大。

播出平台方拥护已积极配合沟通制作方

另外,此次《通知》中还进一步对报备主体做出调整,由原来的“视频平台申报”改成“制作单位自主申报”,“双申报制,对我们更加严格把关内容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坚决地拥护。”某播出平台运营人员说道。

目前他们已与一些在《通知》范围内的“重点影视剧”合作伙伴和意向合作伙伴积极沟通,督促他们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报备。

“在《通知》下发前,2018年年底我们便已接到相关类似通知,随后做了一些内部培训。”爱奇艺运营部相关负责人透露,例如上线成片报备中《承诺书》的填写,未报备影视剧如何处理?还有某些报备选项绝对不能填错(填写结果不可修改)。“我们目前正在与制作方一起研究《通知》内容,希望可以反馈出更准确的信息给他们。”

与此同时,某播出平台方希望制作方不要有侥幸心理,一定要按要求进行准确报备,没有进行报备的,平台方一经发现核实,将不会给予上线支持、推广;同时也会开通监督渠道,接受投诉等。

对已上线,但没有上线许可证的将给予清理和下线处理。对于已进入招商流程的影视剧,播出平台方给出的建议是“暂停招商,积极补报”。

从上线报备表上看,升级后的报备流程并不复杂,但也许需要20到50天的等待周期,“我们希望,随着申报人数的日渐增多,这个周期会有所缩短。”

网综将成下一个监管对象?网络动画片受重视

从网络大电影到网络电视剧,在“上线备案”申报过程中,记者发现《通知》中明确指出,影像制片方都必须如实填写播出平台、实际投资、演员片酬、内容摘要等信息。

圈内人士猜测“中国网络影视剧迎来有史以来的最严内容监管”,制作水平低劣的“粗制滥造”网络影视剧会随之大幅减少。“网络综艺可能会成为下一个内容监管对象”,某网络综艺的制片人说道。“互联网是离人们生活最近的载体,对其进行监管其实也无可厚非。”

此次《通知》的下发,实际上是广电总局相应法规在各个地方颁布与实施的具体化,目前,各地方还没有推出更细节的“自选动作”。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申报重点网络影视剧的增多,各个地方的广电总局不排除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推出更加细化的指导性文件。对于网络综艺这一块目前还没有得到确切监管消息。

更值得注意的是,以往鲜少提到的网剧中另一个群体——网络动画片首次在《通知》中“被提出”,“这充分证明国家、行业层面越来越重视国产动漫的发展,我们是从地方广电总局那边直接拿到的文件,这两天大家一直都在讨论这个话题。”

植根动漫创作数10年的凝羽动画的相关负责人认为,于他们而言,可能“成人向”的动漫要更加谨慎了。“追本溯源,加强内容创作,提高品质,为青少年和网友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其实是我们每个从业者的责任。我们还在学习过程中,也希望可以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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