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新变局:深挖OTT应用价值,离商业变现爆发很近
【慧聪广电网】OTT作为电视与数字视频世界不可避免不可阻挡的融合中心,其主要在于OTT应用商店的开放性优势,比如像一些原来由基础运营商、增值运营商提供的业务现在开始在应用商店提供,并对原有的电信行业商业模式形成了重大影响,同时也对行业监管带来了挑战和竞争。
根据研究机构Ovum的估计,2018年通过这种方式流入的OTT视频总收入有72亿美元,占到了22%。消费者通过应用程序商店支付了39亿美元用于视频租赁,下载和订阅的费用,通过电信服务包或其宽带或移动账单的方式支付了21亿美元,这种机制称为运营商计费。通过亚马逊PrimeChannels平台向D2C应用程序再收取16亿美元的费用。每个中间商削减了约10-30%的费用,相当于14亿美元。
由于OTT应用程序和服务是通过互联网提供的,用户仍然需要宽带连接,而他们通常从有线电视提供商那里获得宽带连接。可能的结果是,传统的分销商将继续在OTT的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因为它们还专门从事电视网不擅长的领域,包括销售、营销和客户管理。
应用商店是典型OTT应用,苹果开通AppStore后,Google开通了GooglePlay、诺基亚、微软等以及一些运营商均开通了自己的应用商店,应用商店得到迅速普及,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
OTT业务越来越多的深入的日常应用中,用户在OTT应用市场下载APK行为愈加显著。在非视频类APK月活跃终端中,使用分发类应用终端占比达20.6%。不同类型分发平台中,厂商应用商店占据天然优势,2018年吸粉势头非常显著,月活率水平5%~6%;第三方平台中,当贝市场表现突出,月活率2.6%。
另外,在购物类应用中,电视淘宝一枝独秀,但市场的繁荣发展,仍有待更多的同伴加入。音乐类应用整体良性增长,月活规模占据垂直类应用(不包含工具、分发)之首,其中,听歌类应用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且增长显著,年末较年初月活规模增长50%。而互联网企业的内容大多在服务器上,通过互联网传送,所以可以实现笔记本、PAD、电脑的显示。这些应该都是OTT的雏形,未来的OTT业务应该是能够进行视频同步,视频、图片、文字同步,相当于所有的操作可以在PAD上完成,也可以在电脑上完成,也可以在电视上完成。这有点像协同工具,每个人都可以进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