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整合”与广电5G一体化!江西省对广电提出七大板块意见
【慧聪广电网】近日,江西省发布了《关于支持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七个方面出发对各级广播电视台的发展提出了意见DVBCN注意到,该“若干意见”涉及到了包括广电5G、“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媒体融合、应急广播、公共服务等多方面的重点内容。
要求建立支持广播电视发展保障机制,将广播电视基本运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纳入本级预算保障;统筹现有资金,支持主要栏目、重大活动宣传、公益广告及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对广播电视发射台站转播本级广播电视节目予以适当补助。
在融合发展方面,要求主动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推动省市广播电视台打造移动传播新平台,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上有新的突破,努力建设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
贯彻落实《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推动江西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支持省、市两级广播电视台特别是省级广播电视台加快建设全媒体服务、智慧传播的新型主流媒体。加快推动广播电视网由单一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网络向与互联网和物联网相融合的下一代网络转型升级。
统筹有线、无线、卫星三种方式,实现数字广播电视覆盖接收。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IP化、智能化进程,扩大光缆进村入户的规模和范围,提升有线电视网络的承载能力和内容支撑能力,大幅提高城乡信息化服务水平;巩固提升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成果,推进省、市、县各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播出,推动无线发射台站标准化建设;主动适应媒体服务移动化的趋势,探索实施面向5G的移动交互广播电视网络工程,努力实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无所不在、无时不在”。
以下为该“若干意见”的全部内容: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设文化强省的工作要求,推动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地位
广播电视台是党的喉舌,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委、政府宣传动员组织人民群众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工具,是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推动我省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导新闻舆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优秀文化、提升公民素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广播电视台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广播电视台发展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广播电视台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新闻立台,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能力建设
各级广播电视台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要坚持新闻立台,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把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振奋精气神,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要实行全方位、全流程导向管理,将导向要求覆盖到所有媒体空间、所有传播载体,落实到采写播发各个环节、采编审签所有人员,实现层层把关、人人负责。要加大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和新闻信息量,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改进新闻采编播发流程,严格落实广播电视节目播前三级审查和重播重审制度,进一步提高新闻发布及时性和节目内容权威性。要坚持采编和经营两分开、两加强,严格划定经营工作底线,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各地宣传、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广播电视台新闻立台的引导,在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必要支持。
三、坚持内容为王,进一步加强节目创新能力建设
各级广播电视台要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新创优激励机制,建立重点选题项目库,重点加强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应急报道、舆论监督、新闻评论、惠民服务、人文精品、综艺品牌、社会活动、公益广告等主体栏目(节目)建设。鼓励采取联合制作、联合开发、委托制作等方式,创新节目模式和内容,积聚种类多元的优质节目内容版权资源,做大做强节目库。探索建立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鼓励各级广播电视台联合策划和制作系列主题节目内容,进一步提升各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水平,推动生产出一批内容实、形式新、表达活、有深度、有温度、有意义,让群众爱听想看的原创节目,共同讲好江西故事。与此同时,解决好基层广播电视台节目生产能力不足问题,让基层广播电视台以优秀的共创共享节目内容引导观众、扩大受众,进一步巩固提升广播电视基层宣传思想工作主阵地作用。
四、坚持融合发展,进一步焕发广播电视全新生命力
各级广播电视台要强化互联网思维,主动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推动省市广播电视台打造移动传播新平台,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上有新的突破,努力建设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贯彻落实《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推动江西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支持各级广播电视台整合其他媒体资源,加快流程再造,推动制作生产、传播分发、运行管理和体制机制等各环节共融互通,催化融合质变,提高深度融合、一体化发展水平。(DVBCN)支持省、市两级广播电视台特别是省级广播电视台加快建设全媒体服务、智慧传播的新型主流媒体。加快推动广播电视网由单一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网络向与互联网和物联网相融合的下一代网络转型升级。支持广电网络广泛参与“数字江西”“智慧江西”建设。县级广播电视台要纳入县级融媒体中心范畴,支持“赣云”融媒体云平台项目建设。各地宣传、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指导,强化标准、内容、技术、平台和安全播出支撑,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申请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支持未取得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市辖区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支持播音员主持人申领播音员主持人证,采编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
五、坚持精准高效,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
顺应新技术发展趋势,大力推进各级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努力实现台内采编播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移动化。推进高清超高清电视发展。2020年,江西广播电视台、江西教育电视台和南昌市广播电视台的各频道及其他设区市广播电视台的主要频道基本实现高清化,高清频道成为主流播出模式;为满足不同收视群体的需求,设区市广播电视台(含)以上主要频道保留标清播出。鼓励设区市广播电视台非主要频道和县级广播电视台进行高清化改造;支持江西广播电视台和较发达设区市级广播电视台探索发展4K超高清电视,建立超高清电视制作播出系统,适时申请开展4K超高清电视频道试点,并积极探索5G+VR技术在电视制播中的应用;支持江西广播电视台推进高清卫星地球站建设;加快广电网络高清智能电视机顶盒的推广普及。统筹有线、无线、卫星三种方式,实现数字广播电视覆盖接收。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IP化、智能化进程,扩大光缆进村入户的规模和范围,提升有线电视网络的承载能力和内容支撑能力,大幅提高城乡信息化服务水平;巩固提升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成果,推进省、市、县各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播出,推动无线发射台站标准化建设;主动适应媒体服务移动化的趋势,探索实施面向5G的移动交互广播电视网络工程,努力实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无所不在、无时不在”。支持利用直播卫星平台扩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支持传统覆盖方式不足的设区市广播电视节目,通过直播卫星传输定向覆盖本市行政区域。支持各地充分利用现有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传输网络覆盖资源,推进应急广播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初步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统一联动、安全可靠、快速高效、平战结合的应急广播体系,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和应急广播村村通。
六、坚持政治标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家办台办网,以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为重点,加强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业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引领。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大力实施“领军人才工程”和“青年创新人才工程”,创新人才引进与合作模式,为高素质广电人才培养创造条件,打牢人才基础。各级宣传、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广电人才队伍培养的规划和指导,建立广电领域人才库,重点抓好各级广播电视台负责人和专业技术骨干的培养。要充分考虑广电媒体岗位用人的专业特点,对记者编辑、播音主持、制作传输等专业岗位,通过科学设置招聘条件、专业考试、技能测评、专业面试等方法,科学选拔专业岗位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人才激励机制,努力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为广电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激励,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制定包括薪酬待遇、工作条件、职务晋升等在内的激励措施,激发活力,鼓励创新,调动从业人员积极性,确保广电人才留得住、用得好。
七、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级政府要将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规划,与各项文化事业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
建立支持广播电视发展保障机制。将广播电视基本运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纳入本级预算保障。统筹现有资金,支持主要栏目、重大活动宣传、公益广告及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对广播电视发射台站转播本级广播电视节目予以适当补助;支持广播电视高清化技术设备改造;将非贫困县广播电视节目制播能力建设项目逐步纳入地方预算投资计划。在符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条件的前提下,统筹债券资金用于支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落实支持各级广播电视台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文化产品出口、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财税优惠政策,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减免等政策落到实处。
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与培育广电产业市场主体相结合。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承接主体明确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本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规范引导企业立足群众需求、结合广播电视实际,按照市场机制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