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智慧广电建设行动计划》发布实施

慧聪广电网 2020-07-14 10:19 来源: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慧聪广电网】7月6日,江苏省广电局《江苏智慧广电建设行动计划》经江苏省政府同意,由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该《计划》分为四个部分,提出了智慧广电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广播电视智慧化生产、智慧化传播、智慧化服务和智慧化监管的现代传媒体系。

《计划》明确,将着力发挥省级广电媒体的主力军作用,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竞争力、体现广电特色优势的新型主流媒体。推动广播电视网络成为网络强省、数字经济、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的核心承载网络之一。高清频道成为电视主流播出模式,4K/8K内容制播实现新突破,基本实现群众从“看电视”向“用电视”的转变,形成“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智慧广电+”生态链。

《计划》还明确,将着力推进四项重点任务:一是构建智慧广电生产体系。深入推进广电媒体深度融合,推进广电节目制播智慧化,推进高清和超高清电视发展。2020年底,省、市两级播出机构基本实现高清化,主要频道实现高标清同播。到2022年,有条件的市、县开播4K超高清直播频道和点播业务,4K超高清视频收视用户终端达到1600万。二是构建智慧广电传播体系。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加快广电5G网络建设及示范应用,加快应急广播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2020年,实现全省行政村应急广播终端全覆盖。到2022年,实现广电全业务IPv6地址转换,推动广电网络与各电信网IPv6互联互通。三是构建智慧广电服务体系。大力拓展智慧广电服务业态,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智慧云平台,培育发展广电大数据产业。四是构建智慧广电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加快网络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系统和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综合评议系统建设,加大5G干扰防护协调力度。

附:《江苏智慧广电建设行动计划》全文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广电

江苏智慧广电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0〕5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广电局《江苏智慧广电建设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智慧广电建设行动计划

广电

为加快广播电视强省建设,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视听生活新期待,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18〕71号)等文件部署,结合江苏实际,提出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以推进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广播电视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为重点,以有线、无线、卫星、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协同承载为依托,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智慧化发展赋能广播电视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广播电视从功能业务型向创新服务型转变,努力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广电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广播电视智慧化生产、智慧化传播、智慧化服务和智慧化监管的现代传媒体系。发挥省级广电媒体的主力军作用,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竞争力、体现广电特色优势的新型主流媒体。广播电视网络逐步成为网络强省、数字经济、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的核心承载网络之一。高清频道成为电视主流播出模式,4K/8K内容制播实现新突破,基本实现群众从“看电视”向“用电视”的转变,形成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智慧广电+”生态链。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智慧广电生产体系行动。

1.推进广电媒体深度融合。坚持一体化发展方向和移动优先策略,推动广播电视媒体向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建设转变,实现各种媒介资源、生产要素有效整合,实现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共融互通,放大一体效能,增强融合传播覆盖面、影响力。统筹处理好省级广电媒体和地方广电媒体、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关系,坚持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同高效,构建具有强大影响力、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和立体多样、优势互补的融合传播体系。创建江苏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进一步发挥“荔枝云”省级技术支撑平台功能和作用,助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

2.推进广电节目制播智慧化。以推动制播平台云化、IP化为核心,加快制播体系从数字化、网络化向融合化、智慧化转变,推动建立“一体化资源配置、多媒体内容汇聚、共平台内容生产、多渠道内容分发、多终端精准服务、全流程智能协同”的智慧节目制播体系。开展基于大数据、全样本、多方位的用户收视行为深度分析,实现内容选题、素材集成、需求组合、分析预测、创作生产的全流程智能化。建立网络视听技术体系,实现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服务平台之间在内容、业务和用户等方面的融合共享。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产品,创新广电节目形态,推动声音广播从单声道、立体声向环绕声、沉浸声演进。发挥全省县级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基层广播电视优质内容生产和供给能力。

3.推进高清和超高清电视发展。以“高清江苏”建设为契机,加快推动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高清化进程,稳妥推进超高清电视发展,深化高清节目制播能力、网络承载传输能力建设,积极开展“高清电视普及”行动、5G+4K/8K超高清电视试点。建设超高清视频示范小区。到2020年底,省、市两级播出机构基本实现高清化,主要频道实现高标清同播。有线电视高清交互数字平台和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4K超高清内容专区,超高清视频节目制作能力超过800小时/年,引入4K超高清节目内容3000小时。鼓励县级播出机构进行高清化改造。到2022年,有条件的市、县开播4K超高清直播频道和点播业务,频道数量和内容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4K超高清视频收视用户终端达到1600万。

(二)构建智慧广电传播体系行动。

1.加快有线网络升级改造。推进有线电视播出前端及内容分发体系全IP化建设,加速实现互动电视与宽带网络融合化并向智慧化转变。加快推进光纤入户,开展基于同轴电缆网的HINOC实验网建设,实现有线网络灵活接入和带宽提升。推动有线电视网络“云、网、端”资源要素的有效整合、融通共享和智能协同,构建新型有线电视网络。加快广电网络IPv6部署,到2022年,实现广电全业务IPv6地址转换,推动广电网络与各电信网IPv6互联互通。

2.加快广电5G网络建设及示范应用。根据全国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发展一体化的部署,支持江苏有线参与全国广电5G试点试验工作,打造中国广电5G南部大区核心网节点。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扬子江城市群、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沿海经济带、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部署,发挥广电优势,积极参与制定5G网络建设计划和工程实施方案。加快广电5G网络建设,赋能公共服务转型升级,推动有线无线、广播通信、大屏小屏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广电企业媒体平台、内容资源和广电网络传输特色,挖掘广电5G应用场景,开展基于5G的智慧广电应用试点,重点在广播、超高清视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安防等领域拓展广电5G的创新和应用。支持江苏有线联合相关产业机构共建广电5G创新应用实验室。

3.加快应急广播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充分利用现有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基础,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省行政村应急广播终端全覆盖。到2022年,完成建成区域的组网连接,确保应急信息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政策宣传、社会动员、风险预警、应急救灾、法治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地面数字电视的技术特点,科学、合理、高效地规划频率资源,实施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频道迁移,提升地面数字电视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地面数字电视4K超高清发射传输试验。

(三)构建智慧广电服务体系行动。

1.拓展智慧广电服务业态。发挥广电网络、平台、用户等优势,主动服务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拓展广播电视在农业、教育、医疗、旅游、金融、环保等行业的综合信息服务和智能化应用等新业态,推进广播电视与物联网、车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网络业态的集成创新、协同服务。利用广电网络的社区全方位覆盖优势,结合地方实际,为党委和政府提供信息发布、安防监控、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等全方位、智能化社区服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广现有“智慧社区”“智慧乡镇”等经验模式和实践案例,依托有线网络推进智慧乡村建设。开展新一代广电智能终端、TVOS智能操作系统等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着力实现智能化、一体化、便捷化,为家庭用户提供融合新闻资讯、视听节目、社会服务、医疗健康、数字娱乐、智能家居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家庭信息中心。

2.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智慧云平台。加快构建以省级云平台为中心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智慧云平台,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市、区)建好用好智慧云平台,运用“两微一端”、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党员远程教育等载体,通过数字电视、中心大屏、手机、电脑、触摸屏、户外大屏和应急广播终端组成“一云六屏一播”,实现文明实践工作网上网下同步、线上线下互动,进一步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服务百姓、服务基层的作用。

3.培育发展广电大数据产业。支持江苏有线创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规划建设有线网络互联网数据中心,提供互联网资源本地云服务,实现互联网资源本地化、优质化、集中化,实现广电专属互联网流量交换。利用广电行业数据资源,为政府、媒体、公众提供广电大数据支撑,开展用户行为深度分析,推动公共服务个性化、精准化。

(四)构建智慧广电监管体系行动。

1.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措施。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并举,主动适应、积极应对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新服务带来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明确智慧广电安全边界,持续推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商用密码应用等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大数据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技术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确保导向正确、渠道畅通。鼓励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知名安全厂商进行合作,建设广电网络安全实验室,加强网络安全领域前沿技术研究。

2.加快监测监管系统建设。推进广播电视监管系统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加快网络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系统和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综合评议系统建设,加强对广播电视和网视听节目、移动端应用程序、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内容监管。开展智能化安全态势感知、研判分析、风险预警、处置调度,推动从海量信息监管向精准式、靶向性监管的过渡,实现跨业务、跨网络、跨平台、跨终端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智慧化监管。

3.加大5G干扰防护协调力度。开展5G技术条件下安全播出全覆盖监测体系建设,加强网络监测监管、安全防护等方面关键技术和系统的研发应用,落实卫星监测站点与5G基站的干扰防护工作,追踪监测站点及周边的5G信号强度变化情况,明确干扰协调区,有步骤、分阶段地加快实施干扰缓解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智慧广电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综合性工作,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统筹做好智慧广电的组织、管理和推进工作。各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和制作、播出、传输机构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切实把智慧广电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广电局会同省有关部门负责智慧广电建设的总体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

要将智慧广电项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广电5G基站、承载网、数据中心建设等纳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加强智慧广电与数字经济、信息消费、数字乡村等政策意见的有效对接,做好与相关行业服务、公共服务、市场服务的相互协同。探索跨区域、跨行业、跨平台资源整合运行方式,开拓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资运营模式,有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智慧广电项目建设的投入,健全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省现代服务业(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将加大对智慧广电项目扶持力度。

(三)强化队伍建设。

完善教育培训和人才激励机制,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优化人才结构,加大智慧广电内容生产、技术研发、资本运作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从业人员推动智慧广电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激发创新活力,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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