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局完善广播电视广告监管机制
一是落实广告巡查机制。每周随机抽取6个频率(频道),选取上周某一天作为检查样本,对广告内容、时长等进行审听审看,实现每季度对全省71个广播频率、电视频道巡查全覆盖。
二是落实联席会议机制。在福建省整治虚假广告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加强与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通报、转送违规广告线索,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三是落实违规处理机制。按照《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广播电视违规广告行政处理流程,出具《核查整改通知书》,视情开展约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