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举行第四次会员大会
【慧聪广电网】10月16日,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召开第四次会员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会议,大会审议了《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第三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听取了《<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章程>修改说明》的报告,审议了新修订的《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章程》。全国67家单位近百名代表参会,与会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了第四届理事及其领导机构成员;广电总局原党组成员、原驻广电总局和国务院港澳办纪检组组长李秋芳同志当选为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
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成立于1993年,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是由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国性一级社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