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鼓励省级播出机构探索开办5G频道

慧聪广电网 2020-11-10 10:27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慧聪广电网】11月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向各地印发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意见》。“意见”中要求广播电视培育社会服务、医疗健康、数字娱乐、智能家庭等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出更多有特色的广播电视服务,推动家庭文化消费升级,更好地黏住受众。

加快推进高清、超高清电视制作播出能力建设,推动电视频道高清转换,鼓励有条件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4K超高清内容制作生产,抓紧开展8K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研发5G高新视频新业态内容产品,支持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探索开办适应5G应用场景、满足多终端需求的5G频道。

积极将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物联网等技术成果运用于内容采集、创作、生产、分发、传输、接收、反馈中。积极融入广电5G发展,聚焦广电5G应用提供的新场景,深入开发融合产品,强化大屏小屏互动,通过移动化传播、精准投放,在多屏终端积极培育更广泛的收听收视群体。

鼓励探索建立区域产业协作体或视听产业联盟,打造面向5G的高新视频产业园区,引导优势资源和要素向优势领域、优秀企业、优质项目聚集,做强做优国家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

以下为该“意见”的全文内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我国影视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做强做优、创新创优,加快向新型主流媒体转型发展,切实增强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我国影视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正本清源、守正创新,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聚焦加快融合发展步伐,加快提升内容产品竞争力,加快释放事业产业活力,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建设全媒体服务、智慧化传播、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推动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推动广播电视工作进一步实起来强起来,牢牢占据舆论引导、思想引领、文化传承、服务人民的传播制高点,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全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忠诚可靠作为第一标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媒体,坚持政治家办台、办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始终让党的旗帜在广电行业高高飘扬。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提升广播电视服务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完善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广播电视文化供给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适应新时代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抓住痛点、难点,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快关键领域、重要环节的变革重塑,以智慧广电建设为战略引擎,提高智慧化发展水平,加快打造智慧广电体系,推动广播电视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坚持融合发展。坚持一体化发展方向,坚持移动优先策略,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推动广播电视向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发展。坚持网上网下统筹管理、同一标准,营造公平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

——坚持推进治理现代化。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及时把行之有效的治理观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转化为制度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自觉对标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不断提高治理效能。

二、打造新型传播平台,建设新型主流媒体

(三)加快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流程再造,推动制作生产、传播分发、运行管理和体制机制等各环节共融互通,催化融合质变,提高深度融合、一体化发展水平。深度参与各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强化在内容、技术、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全面增强优质产品供给能力,加大广播电视对县级融媒体中心的节目供给力度,更好地发挥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

(四)加快广播电视服务升级。把握“智慧广电”发展方向,以智慧化应用加快提质升级,在新时代基层群众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立足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挖掘行业潜力,更多更好地链接政府资源、社会资源、生产资源、生活资源,拓展在政用、民用、商用领域的服务形态,服务群众生活“最后一公里”。紧紧抓住数字文化、在线消费、在线教育、在线医疗、智慧管理等方面的迭代升级,准确把握新消费趋势,培育社会服务、医疗健康、数字娱乐、智能家庭等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出更多有特色的广播电视服务,推动家庭文化消费升级,更好地黏住受众。加快完善广电应急监测体系,补齐基层广播电视应急服务短板,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应急管理能力。加快推进高清、超高清电视制作播出能力建设,推动电视频道高清转换,鼓励有条件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4K超高清内容制作生产,抓紧开展8K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研发5G高新视频新业态内容产品,支持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探索开办适应5G应用场景、满足多终端需求的5G频道,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端、更优质、更便捷的视听服务。

(五)加强新技术应用和创新。顺应技术发展趋势,善于用好成熟技术,勇于研发体现广播电视特色、具有引领性的核心技术,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核心技术手段,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积极将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物联网等技术成果运用于内容采集、创作、生产、分发、传输、接收、反馈中,提升正面宣传质量和效果。积极融入广电5G发展,聚焦广电5G应用提供的新场景,深入开发融合产品,强化大屏小屏互动,通过移动化传播、精准投放,在多屏终端积极培育更广泛的收听收视群体,扩大主流舆论影响力版图,让主流价值传得更开、传得更广、传得更深入。

三、深化创新创优,提升产品内容竞争力、引导力

(六)提升新闻舆论引导能力。深化广播电视媒体“头条工程”建设,各省级广播电视台的省(区、市)新闻联播头条都要紧紧围绕核心、宣传核心、维护核心。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新闻宣传理念创新、内容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多运用媒体融合的成果,瞄准年轻一代,通过个性化定制、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推出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融媒体新闻产品,让正面宣传更加鲜活、更接地气、更有人气。深入践行“脚力、眼力、脑力、笔力”要求,多挖掘普通人与国家同成长、共命运的生动典型,多用讲故事的方式,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用小故事反映大时代,不断推出有思想内涵、有道德温度、有文化品位的新闻作品。增强议题设置能力,把握时度效,不断提高应对和引导舆论事件、热点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及时提供更多真实客观、观点鲜明的信息内容,杜绝虚假新闻、有偿新闻,切实增强公信力。

(七)推动文艺创作“双效统一”。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创作生产体制机制。牢牢把握文艺创作生产播出的正确导向,加强引导,完善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追星炒星、过度娱乐化、高价片酬、唯收听收视率等不良倾向。按照好节目进入好时段原则,进一步优化电视上星综合频道黄金时段节目宏观调控手段,推动更多公益、文化、原创节目在卫视黄金时段播出,鼓励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优秀节目进入卫视黄金时段播出。坚持“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方向,探索将百姓喜爱的节目形式与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文化、科技、扶贫、普法、公益等主题深入结合,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好节目。鼓励开办传播文明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实用生活知识技能的服务类节目,引导人民自觉追求高尚生活,努力用双手创造美好生活。支持广播电视媒体与网络视听新媒体在内容创意、制作生产、节目播出、运营开发等方面加快深度合作,打通资金、人才、平台,推动强强联合,探索更加有利于解放生产力、扩大融合传播效果的创作播出新模式。坚持星素结合,让更多普通奋斗者、各行各业奉献者、时代楷模、最美人物通过广播电视节目传播正能量。严格控制演员、嘉宾片酬,倡导演员、嘉宾以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零片酬参与公益性节目。

(八)完善扶持引导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完善创作生产传播的引导激励机制。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建立健全各级“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新闻作品评优扶持”等扶持引导机制,完善政策引导、宣传推广、评论解读等多种手段,工作下沉,进一步提高扶持引导效果,营造创新创优良好氛围。深入实施“舆论引导能力提升工程”“新时代精品工程”“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等广播电视重点工程,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重点选题要提前介入、充分论证、精心组织、积极推动,积极组织专家资源,加强对创意、剧本的扶持引导,提高原创水平,不断推出精品力作。探索采购版权、赠送展播等方式,加强优秀纪录片、动画片和广播电视节目供给,支持广播电视机构公益性播出。

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释放事业产业发展活力

(九)深化结构性调整。推动精简精办频率频道,加强专业频道管理,坚决实施退出管理,优化结构布局,切实改变电视频道粗放式、低水平、低效益的发展方式,加快向质量效益型发展模式转变。加强频率频道差异化定位,深耕垂直领域,避免同质化,优化发展模式。

(十)增强市场竞争力。打造市场主体,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经营性资产转企改制,鼓励制播分离,加快构建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形成事业支撑、产业发展、一体两翼的良性发展格局。加快内部机制改革,规范建立内部创业平台,形成经营风险共担、经营利润共享的良性机制。建立以绩效为原则、以两个效益为内容的人才价值评估体系,加快探索报酬激励、成就激励、机会激励三位一体的人才激励机制,奖勤罚懒,打破平均主义,激发人才队伍创新创造活力,加大全媒体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对核心骨干的股权激励机制,允许关键岗位关键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获取相匹配的高薪酬回报,增强广播电视机构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十一)推进产业聚合发展。鼓励协同协作,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以及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探索区域联合、网台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协作联合,制作推出高水平的区域主题广播电视节目,提高协同发展水平。探索建立区域产业协作体或视听产业联盟,打造面向5G的高新视频产业园区,引导优势资源和要素向优势领域、优秀企业、优质项目聚集,做强做优国家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增强集聚辐射效应,真正形成发展高地、创新高地。充分发挥产业扶持政策作用,提高各类专项资金、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加强党的领导,为做强做优提供坚强保证

(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对广播电视转型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助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转型发展。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合理保障经费需求,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推动广电+政务发展模式,广播电视融媒体平台积极争取政务信息优先发布权,发展新服务新业态,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十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做强做优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考核指标,层层传导、层层压实。主要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面临形势和问题的研判,加强对关键问题、要害问题的研究部署、统筹指导、督促落实,充分发挥在重大决策、导向把控等方面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广播电视事业产业稳步发展、做强做优。

(十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广电总局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履职尽责,主动作为。要主动对接各地党委政府和发改、财政、经信、税务、人社等部门,用好各项优惠政策,为广播电视机构发展提供支持。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的效率和水平。统筹考虑辖区内广播电视机构的发展,因地制宜、因台施策,积极整合资源、汇聚力量,推动设计、开展相关工程和项目,为转型升级、做强做优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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