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印发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三年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3)

慧聪广电网 2021-09-22 12:20 来源: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慧聪广电网】9月7日,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印发《青海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三年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3)》,提出用2至3年时间,在内容生产、传播体系、管理机制、运营模式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取得实质突破。着眼长远,全省广播电视行业逐步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的目标计划,并提出八大项24条具体任务。

原文如下:

  青海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三年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3)

为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的意见》(广电发〔2020〕79号),加快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推动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结合全省广播电视发展实际,制定三年工作行动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坚持导向为魂、移动为先、内容为王、创新为要,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流程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快融合步伐,建立融合传播矩阵,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占据舆论引导、思想引领、文化传承、服务人民的传播制高点。

二、目标计划

坚定不移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巩固扩大舆论阵地,坚守和完善新发展阶段广播电视媒体机构的定位,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坚持多屏互动、矩阵传播,坚持平台与网络并用、内容与服务并重,实现广播电视传播能力和效果的显著提升,形成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的全媒体传播格局。自2021年9月起,力争用1至2年时间,全省广播电视新型传播平台和全媒体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主流舆论引导能力、精品内容生产和传播能力、信息和服务聚合能力、先进技术引领能力、创新创造活力大幅提升。用2至3年时间,在内容生产、传播体系、管理机制、运营模式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取得实质突破。着眼长远,全省广播电视行业逐步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新型主流媒体建设

1.优化资源配置。按照主力军全面挺进主战场的要求,以互联网思维优化媒体资源配置,加快把分散的、优质的资源要素向互联网主阵地聚合、向移动端倾斜。优化生产传播各环节,整合采编制作力量,构建集约高效的新型采编制作播发流程,建立全媒体指挥调度体系。加快推进频率频道和节目栏目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办频率频道、优化节目栏目、整合平台账号,对定位不准、影响力小、用户数少的坚决关停并转,打通各个领域、统筹各种资源、形成建设新型主流媒体的整体合力。

2.大力建设新型传播平台。积极支持各级广电机构发挥整体优势和视听特长,结合各地实际,运用市场机制加快打造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用户众多、自主可控的新型传播平台,引入多方资源,加强多方合作,面向各类终端,形成强大聚合力引领力。大力增强平台信息服务聚合与精准分发能力,提供专业性、针对性、亲民性强的媒体服务,拓展广电+政用、民用、商用服务,提高平台价值和用户活跃度。构建“广电+”生态体系,实现事业产业有机统一、良性互动,增强自我造血机能,推动可持续发展。

3.完善全媒体传播格局。推进省、市、县级广电媒体协同联动,整合网上网下资源渠道,一体运营网上网下业务,集中力量做优主平台、拓展主渠道、做强主账号,建立健全资源集约、协同高效、方式创新、内宣外宣联动的全媒体传播矩阵,占据全媒体传播主流地位。青海广播电视台立足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以推进新闻频率频道的整体转型为突破点,加快资源整合步伐,推进品牌化和规模化运营,打造区域性传播平台。市(州)级广电媒体因地制宜,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合作,加快自身融合发展步伐。鼓励引导县级融媒体中心精耕本地内容,强化本地服务和社交互动,建成本地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做强做实基层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新平台、新载体、新阵地。

(二)加强全媒体内容建设与供给

4.提升广播电视舆论宣传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化广播电视媒体“头条”和网络视听媒体“首页首屏首条”建设,全力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众化、通俗化传播表达。充分发挥广电媒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各级广电机构“开门办台”,加强深度互动,生产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准确及时发布融媒体新闻信息,为其他媒体转载提供新闻信息源,牢牢掌握网上网下舆论主动主导权,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提高精品内容的持续供给能力。加强选题规划,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的要求,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以反映新时代、讴歌新时代为创作重点,推出有影响力的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公益广告、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网络视听服务机构合作开发选题,提高内容供给能力,力争打造出彰显青海地域文化特色的广播影视精品,讲好青海故事、传播好青海声音。

6.提升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供给能力。完善各级广播影视机构译制设备及配套设施,鼓励引导各制作机构加强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围绕生态保护、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等题材,拍摄制作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语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加强省民族语影视节目译制能力,为涉藏州县广播影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提供更多的影视译制节目。

(三)强化先进技术引领

7.推进广播电视高清化智能化建设。积极推进各级广播电视台电视节目内容制播高清化,让高清节目成为电视的主流模式。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混合增强等新技术,推进4K超高清节目全链条体系建设,使电视节目具有更好的视听效果,声音广播从立体声向环绕声、沉浸声演进,各级广播电视台形成节目内容生产智能便捷、品质优良、产品丰富的良好局面。

8.加大高新视听内容供给。加快建设全媒体内容供给体系,统筹考虑音频节目、短视频、竖屏节目形式针对不同场景和需求提供丰富多彩的内容。加大移动端内容产品制播力度,提升内容传播效果。逐步推进5G+4K+AI的系统布局,加强超高清视频、互动视频、VR/AR/MR等内容供给,推动高新视频创新发展。

 9.推进制播云平台建设。以推动省、市(州)级广播电视节目制播平台云化、互联网协议(IP)化为重点,提升省级和市(州)级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推动制播体系从数字化、网络化向融合化、智慧化转变,提升节目制播效率和水平。

(四)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

10.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积极对接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大战略和部署,主动适应科技创新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数字化、高清化、移动化、智能化发展新路径,不断提升广播电视传播力和公共服务承载力。

11.完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建设上下贯通、综合覆盖、平战结合、安全可靠的应急广播体系的安排部署,在完成涉藏州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的同时,推进省、市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及青海东部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健全应急信息采集发布机制。加强与信息发布源头部门合作,不断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12.大力发展“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加快推动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高清化、IP化、智能化,推动有线电视系统业务平台、网络等由IPv4向IPv6演进升级;推动“云、网、端”资源要素相互融合和智能配置,支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公共安全等融合业务,满足政用、民用、商用,实现智慧广电人人通、移动通、终端通。

13.提升广播电视设备设施维护能力。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建立全省广播电视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联动服务保障机制,开展日常技术服务指导,建立技术维护和运行管理信息共享制度,健全广播电视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提高全省广播电视设备设施的运维水平。

(五)加强智慧广电监管体系建设

14.推动智慧广电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广播电视综合监管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监管,逐步建成集监测、监管、指挥、调度四位一体的广播电视监测监管模式,形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兼顾、技术监测与内容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15.推进广播电视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广播电视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各级广播电视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风险评估,加快构建“分区分域、多层防护”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成集传播平台、内容制播、传输覆盖、监测监管系统安全防御为一体的智慧广电安全体系。

(六)加强改革成果运用

16.推动广电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和引导科研机构和研发型企业参与智慧广电领域的理论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关,探索组建5G创新应用实验室。推动大数据、超高清、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我省智慧广电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

17.建立健全一体化管理体系。坚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实行一个标准、一体管理,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强化主管主办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协调一致的节目管理机制。要统筹协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对重大活动的宣传,坚持统一部署、统一编排、统一调度、统一协调,突出重点、聚合亮点,做强正面宣传,形成强大合力。要统一节目制作播出标准,落实节目先审后播制度,规范广告播出。将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等重点节目的管理机制在播出宏观调控、内容审查和后续监督管理等方面统一起来,实行一致的题材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完成片审查许可、播出调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境外节目引进传播的相关规定。

18.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减办事期限。持续优化完善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服务机构、融媒体中心和广播电视制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全面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安全播出监管。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严格执行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持证上岗和注册规定。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强化阵地意识,加强制作管理,做到关口前移、全程把控。在节目演员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

(七)推动全媒体人才队伍建设

19.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支持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建立符合政策精神和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和人才管理制度。落实人才激励政策,推进和落实“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和“青年创新人才工程”等重点人才项目”。健全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相衔接,做好各类人才服务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使用环境。

20.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积极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人才培养工作;借助对口援青平台,把对口支援工作与新型主流媒体人才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新兴媒体和智慧广电建设、公共服务维护及民族语影视译制等急需人才培养;加大媒体融合传播、广电5G网络应用管理及大数据应用管理等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积极探索外出考察、跟班学习、专题调研等多种学习形式,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培训、实操演练、比赛选拔等方式,分层分类,提高培训效能。

(八)加强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21.强化党的领导。各级广播电视部门机构党委(党组)要将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加强研究部署、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工作落实,压紧压实责任。主动争取当地党委宣传部门的指导和政策支持,把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的方向导向。

22.用足用好财税金融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对接协调,创新现有资金渠道对广电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支持方式,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对广电媒体融合发展业务的扶持,完善资金核算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提高配置效率、使用效益。

23.加强管理服务。优化完善资质管理,积极支持广电机构和其他新闻媒体申办《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各级广播电视部门机构党委(党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辖区内配套政策和具体举措的出台落实,确保在推进媒体融合中的导向、内容、技术、传输、网络安全。

24.强化督察考核。省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开展联点帮扶工作,指导各广电机构把媒体融合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班子成员全员参与,协同配合,共促发展。要加强对媒体融合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察考核,坚持指导监督与正向激励相结合,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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