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传媒政策:按下“降速”键,吹起“清朗”风
【慧聪广电网】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又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关键节点的到来使2021年成为了传媒行业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年。本年度的传媒政策中,“严厉”“打击”“禁止”等词汇成为高频词汇,体现了国家希望使整个传媒行业以更为清朗的风气、更加严格的规范、更加焕新的面貌走向下一个一百年的态度和决心。
在建党百年的大背景下,2021年的传媒产业政策走向深入。这一年中,广电政策不断强化主流媒体地位,进一步清理行业乱象、树立行业新风,体现了其对于行业“治标更治本”的决心。在内容方面,强调内容导向与版权保护,扶持大量精品内容。同时,国家对于数据与算法相关行业也加强关注,并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规制,对传媒行业从市场经营和互联网技术应用两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整体来看,国家传媒政策的导向明显,意在给近几年野蛮生长的互联网行业一次较大规模的整治与规范。
优化传媒环境
调控媒体格局
2021年,传媒行业面临国内国际形势的新转变和“十四五”规划的新要求,整体面临着调整和改革。政策端频频出台行业整体性规划,同时通过调整准入机制、整治行业乱象等来提升主流媒体地位、优化传媒环境。正如从2021年初即开始部署的“清朗”行动的名字一般,传媒行业或将吹起一阵“清新的风”。
// 出台行业整体性规划,增强主流媒体声量
正值“十四五”规划开篇之年,国家十分重视整体行业的规范发展和主流媒体作用的强化。早在2021年初,全国两会就释放出了对传媒行业的重要关切。2021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五一”工作格局也打出了传媒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对内容生产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2021年国务院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草案)》中有多项内容涉及传媒行业本身,明确列出了“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工程”这一具体项目,涉及“文艺精品创作”和“全媒体传播和数字文化”等领域。3月16日,广电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启动对起草的广播电视法的征求意见。这是中国首部广播电视法,也是继《电影产业促进法》之后,又一部将深远影响影视文娱产业的法律。此类总体性规划与法规体现了对传媒行业产品高质量、传播高效率、改革高强度的要求,也预示着对于文化产业整体规范措施的来临。
在政策规划的重点指引下,主流媒体的重要性不断凸显。10月8日,国家广电总局官网正式发布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将大力实施“舆论引导能力提升工程”,深化广播电视媒体“头条”和网络视听媒体“首页首屏首条”建设。在重大主题、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事件宣传中,坚持网上网下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营造主题主线宣传强势,以正确舆论凝心聚力。湖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云南省、四川省等地方性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也相继指出,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提升舆论引导能力,让舆论引导具备更大声量,让主题宣传更有底气、更接地气、更有人气。
面对日益复杂的传播环境,对行业作出规范和引导尤为重要。这些重大规划的出台也表明,在新的历史节点主流媒体承担的历史任务更多,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一些。
// 调整准入机制,推动行业变革
为了加强对整个行业的秩序的深度把控和管理,2021年,传媒政策从准入机制入手,确立新闻采编机构和媒体从业人员的准入规则。
首先,各项政策对新闻采编机构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2021年3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开展“秋风”行动,着力维护新闻出版秩序,查处假冒新闻机构、新闻记者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查处制售假新闻记者证、假采访证行为;取缔、关闭一批非法设立的报刊编辑部、新闻记者站(工作站)及网络平台;严厉打击自媒体从事虚假新闻、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等活动、整治“网络水军”“黑公关”并清理关闭一批违法违规自媒体账号。10月8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此类准入规则将进一步保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规范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主流媒体地位。
另外,政策也对媒体从业人员提出了要求。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执业证书,尤其是提出主创人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关节目传播将受到限制,以及节目主创人员的酬劳标准和配置比例应当符合规定。9月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加强新闻、文艺节目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培养,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文艺观教育,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坚守人民情怀。10月15日,《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这些法律法规、行业倡议和专项行动都在宣告,我国的传媒行业将从主流媒体到自媒体,从粉丝运营到明星管理,从新闻采写到文稿编发,都产生一次深层次的变革。
// 整治行业丛生乱象,加强主流文化宣传
为了优化传媒环境,2021年,国家针对行业内的乱象开启了一系列专项行动,意在对整个行业的沉疴旧病进行一次重点整顿,从而达到树立行业清朗规范的目标。
2021年,国家对传媒行业中的娱乐乱象“下猛药”。5月8日,国家网信办部署开展2021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其中,“清朗·整治网上文娱及热点排行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互联网盲目模仿、低俗恶搞、内容涉黄、浮夸出格等各类低俗化娱乐化炒作乱象。9月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指出要树立节目正确审美导向,严格把握演员和嘉宾选用、表演风格、服饰妆容等,坚决杜绝“娘炮”等畸形审美。坚决抵制炒作炫富享乐、绯闻隐私、负面热点、低俗“网红”、无底线审丑等泛娱乐化倾向。9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召开座谈会,再次强调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坚决抵制调侃丑闻、炒作热点、制造对立等错误做法,抵制“唯流量”“唯颜值”的畸形文化。
其次,存在已久的“饭圈”乱象得到整治。6月15日,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五类“饭圈”乱象行为:一是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等行为;二是“饭圈”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等行为;三是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四是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五是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行为。9月2日,中宣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持续整治“饭圈”乱象作了专门部署,坚决抵制造星炒星,探索构建“饭圈”管理长效机制,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另外,传媒政策的目光也投向了屡屡触碰公众心中道德红线的文娱明星们。8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与总局电视剧司先后对于吴某凡与郑爽的违规行为进行坚决抵制,对失德艺人说“不”,同时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等行业的管理。9月,中宣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坚决抵制高价片酬,严格执行演员和嘉宾片酬规定,同时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11月2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把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内容导向,建立负面清单。
这一系列举措象征着对于演艺行业的规范已经从行业内不痛不痒的自查自纠到了政策一级的严令禁止或整治,也预示着我国文娱行业将面临较大变革。
强化内容导向和版权管理
扶持精品内容制作
传媒政策有关精品内容的扶持措施持续已久,而站在建党100周年的历史节点,2021年的传媒政策侧重对重大题材的扶持。此外,在内容方面还加强了对版权的管理和保护。
// 扶持优秀项目,培植精品内容
在优秀项目的扶植上,传媒政策在体裁上、领域上、作品类型上等进行多层级部署,意在加强我国优秀文化作品的生产,并通过一批批优质内容的产出与传播带动该行业的发展。
2021年,各机构出台政策扶持重大题材内容。2月20日,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全面推进“十四五”重点电视剧选题规划编制工作。“十四五”重点电视剧选题将以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为主。4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党员教育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展播一批精品党课;制作播出“开学第一课”电视专题节目。6月1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了“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纪录片目录”,要求各级广播电视加强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纪录片创作播出工作。
另一方面,传媒政策侧重加强传统优秀文化和精品内容的生产。中宣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中新添加了诸如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程等8个新工程。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国家广电总局提出了“记录新时代”纪录片创作传播工程、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工程、国产动画高质量发展工程、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等扶持工程培植精品内容。
纵观今年的内容扶持,我们可以发现,国家希望重点加强文化作品内容生产能力,改善长期存在的泛娱乐化风起,打造内部文化新气象。
// 加强版权保护,创造良好环境
版权保护是内容行业的基石,随着新《著作权法》的出台,2021年传媒行业对版权保护的体系更加完善,并重点在短视频、自媒体行业进行大力整治。
首先,多项法律法规对版权保护做出要求。3月16日,广电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第七条提到,与广播电视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6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正式实施,从著作权的界定与归属、细分权利和管理等层面对我国文艺与科学领域的成果进行了更为详尽的法律保护。这部法律同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一道构成了文艺作品版权防护罩。
其次,政策对短视频平台、自媒体上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的行为进行打击。4月25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表示,将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4月28日,国家电影局也发文明确将加强电影版权保护,依法打击短视频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电影高质量发展良好网络环境。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明确规定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变影剧综内容的短视频不得通过审核。
随着版权保护布局继续完善,我国视频内容行业或许会由此迎来一次不小的变革。
把控互联网市场格局
规范算法与数据应用
互联网行业的竞争属性使得传媒行业本身也产生了诸多问题。2021年中宣部、广电总局、网信办等对互联网巨头进行整治,保护用户安全,在传媒行业筑起了一道规范的“高墙”。
// 防控互联网垄断,拆除信息壁垒
反垄断是维持和保护市场竞争格局的重要手段,国内互联网产业垄断的负面影响不断扩大,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安全造成冲击。2021年,国家出台多项互联网反垄断政策。
腾讯、字节、阿里、京东等互联网巨头相继受到行业规制。7月10日,腾讯有关斗鱼虎牙合并的申请被驳回,腾讯在游戏直播的垄断布局破碎;7月24日市场监管局对腾讯下发处罚决定,严格防控其在音乐作品中的垄断。9月9日下午,工信部召开了“屏蔽网址链接问题行政指导会”,针对微信、阿里京东等互联网巨头们互相屏蔽的争端,提出有关即时通信软件的合规标准。11月24日,工信部对腾讯公司采取过渡性的行政指导措施,要求对于即将发布的App新产品,以及既有App产品的更新版本,上架前需经工信部组织技术检测,检测合格后正常上架。
随着反垄断政策的深入,互联网企业的资本垄断和扩张将会受到明显压制,其公司业务发展也将深度规范化,促进我国传媒行业健康发展。
// 关注信息安全,规制数据应用
作为网络媒体中的核心资源和生产要素,数据治理成为政策重点关注方向。2021年,我国各级监管机构纷纷出手守护国家、企业以及广大用户的数据安全。
宏观规制方面,国家逐步完成了《数据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并且通过一系列条例与规定将其完善。2021年6月10日,《数据安全法》发布正式发布,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要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将约束数据的滥用和非法的采集。在此之后,网信办与其他部门先后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意见稿)》《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等条例、规定(征集意见稿),为用户赋予了诸如同意权、知情权、信息获取权、信息修改权、被遗忘权等权利。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开始实施,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滥用人脸识别、大数据“杀熟”、个人敏感信息等方面都作出了明文规定。伴随一系列顶层设计革新,我国数据安全治理步入法治化、系统化轨道。平台通过自身积累的用户数据从而进行“精准推荐”“人群画像”等行为可能会受到进一步管控。
整治管理方面,有关部门针对国内的行业巨头的信息安全问题“重拳出击”。2021年7月,滴滴出行由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被网信办下架。之后网信办开展了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整治了涉及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用户权益、威胁数据安全和违法资源资质管理规定等四方面8类问题的行为。8月,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宣布将公开禁止“二选一”“流量劫持、恶意不兼容”等不当行为。随着整治力度加大,互联网企业的数据收集将会更加谨慎。
结语
无论是广电的清朗新风、版权保护的筑起高墙还是互联网市场的打破壁垒,传媒政策在今年可以说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在这一系列举措之中,贯彻始终的“禁止”和“严令”昭示了此次行业变革的来势凶猛。诚然这对于从业人员来说是不小的挑战,但是变革往往预示着机遇,如果能在行业内逐渐清朗的大环境中走出自己的“新”道路,一举腾飞也将不再是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