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政部印发修订版《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五点理解
【慧聪广电网】核心要点:
·背景理解;
·此次是“修订印发”,不是“新版”;
·主要依据是《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
·修订版《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框架;
·修订版制度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并衔接国有资产管理新要求。
8月15日,财政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发放的对象是“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通知写到,“将修订后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篇观察,将简单谈谈对该修订制度的一些学习和理解。
首先,理解此次修订制度印发的大背景。
近期,财政部修订印发了文化、广播电视、文物、体育等四个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即,广播电视是修订了原有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四个行业之一,不是唯一。
第二,这次是“修订印发”,不是“新版”。
这意味着,在原有制度基础上有修订更新,不是全部重新来过,即充分考虑了跟原有制度的衔接和连贯。
第三,此次印发修订版制度的四个行业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依据都是“《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已经在2021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次印发的修订版《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可以理解为:
·大前提为以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为大前提,
·在大前提基础上,结合了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特点。
该《规则》中明确,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从三方面理解“基本原则”:
·要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定;
·勤俭;
·处理三个关系:发展与供给,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
第四,修订版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可以理解为是《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在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落地”版。
此次印发的修订版《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与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的框架完全一样,共有十二章。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五章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九章事业单位清算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
第十一章财务监督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修订版《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并衔接国有资产管理新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的显示,修订内容主要有四方面。
与原制度相比,四个行业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根据《规则》修订情况和预算管理改革要求,相应对预算编制、预算调剂、非财政拨款结余等条款内容进行调整,明确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二是根据行业事业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对文化、广播电视、文物、体育事业单位事业收入分类和表述进行适当调整。
三是衔接国有资产管理新要求,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增加设置国有资产台账、定期盘点资产、及时办理资产权属登记等内容。
四是衔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会计准则等制度,新增财务报告、会计核算等内容,取消了“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
特别注意其中两点。
第一点中显示,修订版对“预算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即对事业单位要把钱花到哪儿,花多少,对应出了多少成果,管理将更明确、更规范。
第三点中专门谈到“衔接国有资产管理新要求”,其主要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该条例在2020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以上,即从五个方面分享了对本次财政部印发修订版《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理解。欢迎各位探讨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