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电局印发《山东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慧聪广电网】近日,山东省广播电视局研究制定并印发《山东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是山东省为推动网络视听产业繁荣发展出台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分为总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考核管理、附则共五章十五条内容。第一章为总则,对基地(园区)概念进行了定义;第二章为认定条件,从五个方面阐述了申请建设基地(园区)的基本条件;第三章为认定程序,对基地(园区)的申报和认定程序作出具体要求;第四章为考核管理,对基地(园区)的考核形式和管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第五章为附则,规定了本《办法》的解释方及有效期。
《山东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颁布,为推动山东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高质量、规范化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依据。年内,山东省将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山东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评审认定工作,在全省遴选一批产业聚集度高、发展潜力强的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充分发挥产业基地(园区)的产业聚集和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山东省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开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