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江苏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意见》印发
江苏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先行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江苏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意见》,本文摘录、归纳“实施意见”主要内容,以期为产业从业者更好地迎接文化数字化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供战略支撑。
总体要求
到“十四五”时期末
全省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各类文化机构的数据中心基本贯通,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基本完成,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跃上新台阶,省内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红色基因库建设全覆盖,文化数字化消费供给更加多元,文化数字化人才体系更加完善,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江苏文化数字化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到2035年
全面接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文化数字化生产力快速发展,中华文化和江苏地域文化全景呈现,文化数字化成果开放共享,江苏文化美誉度和国际传播影响力持续彰显。
重点任务
(一)关联建设中华文化数据库
01 推进文化资源数据规范化建设
利用文化领域已建或在建数字化工程和数据库所形成的成果,全面梳理江苏文化资源,按照统一标准关联零散的文化资源数据,助力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
02 实施江苏文化数据库建设工程
在文化机构数据中心或新建一体化机柜中部署底层关联服务引擎和应用软件,对接中华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文化素材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建设。贯通数字中国·大运河、江苏方志等已建或在建文化专题数据库,建强大运河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数字云平台、红色文化基因库等重大项目。
(二)夯实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
03 做强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东区域中心
依托现有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广电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部署提供标识编码注册登记和解析服务的自主可控技术系统,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华东区域中心,支持各设区市、县(市、区)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04 构建区域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
应用标识解析、区块链、边缘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具有云计算能力和超算能力的文化计算体系,打造具有模式识别、机器学习、情感计算等功能的区域性集群式智能计算中心。
(三)共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
05 提升文化数据服务能力
提供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标识解析、搜索查询、匹配交易、结算支付等服务,衔接互联网消费平台,实现文化数字内容多网多终端分发,提供平台消费数据精准分析服务。
06 创新文化产权交易服务
支持法人机构和公民个人在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开设“数据超市”,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公共文化资源数据应依法向公众开放。探索建设区域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提供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确权、评估、匹配、交易、分发等专业服务。
(四)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
07 引导文化机构培育发展新动能
鼓励和支持省内各类文化机构接入国家文化专网。推动文化机构将文化资源数据采集、加工、挖掘与数据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将关联数据转化为可溯源、可量化、可交易的资产,促进评估交易专业化、公开化、市场化。
08 着力打造数字文化生产线
重点打造全媒体资源云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共享、数字出版发行、数字戏曲版权再利用、数字影视后期制作、动漫游戏卡通渲染、数字艺术体验等一批数字文化生产线。
(五)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
09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建设
统筹推进江苏省智慧图书馆体系、智慧文化馆体系、智慧博物馆体系、智慧美术馆体系、智慧方志馆体系建设,做优江苏公共文化云、江苏图书馆云、江苏县级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增强公共文化数字内容的供给能力。
10 夯实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
依托文化数据服务平台,优化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加强面向困难群体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与普惠性,构建儿童关爱、文体活动、社区电商等数字化创新应用场景。
11 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
完成智慧广电乡镇(街道)全覆盖,提升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创新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探索公益电影多样化供给方式,加快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快速、全面、深度应用。
(六)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创新布局
12 打造数字文化产业集群
锚定影视与融媒体、工业设计、数字出版、动漫电竞、文博非遗、艺术品交易、文化装备、数智文旅、演艺体娱、网络视听十大重点领域,培育重点数字文化产业链。推动文化产业与新型农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发展乡村文化新产业。
13 壮大数字文化企业规模
支持传统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全省中小型文化企业数字化应用水平,引进整合一批具备数字文化生态构建能力的平台企业、链主企业,培育储备一批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数字文化领军企业。建设一批数字文化楼宇总部、孵化基地、产业园区等高能级载体,打造文化数字化企业创业和发展的优质平台。
(七)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
14 创造数字文化消费新体验
创新云端展览、数字演艺、虚拟旅游、沉浸式体验等交互式手段,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
15 培育数字文化消费新业态
推动文化消费产品数字化转型升级,丰富高清超高清影视、网络文学、社交电商等文化消费新业态,培育“客厅消费”、定制消费等新形式。推动“大屏”“小屏”跨屏互动、融合发展。
16 打造数字文化消费新载体
充分利用学校、公共图书馆等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城市广场、商业街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结合环境景观布置、灯光氛围营造等手段,丰富数字化文化体验的线下场景。
(八)强化文化数字化智力支持
17 推动文化数字化产教融合
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文化数字化相关学科专业,大力推进新文科、新工科建设,加快服务文化数字经济的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数字文化产业领域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称的有效衔接。
18 储备培养数字化复合型人才
加大文化数字化人才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紫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省“333工程”文化类)等国家和省级人才培养选拔中的比重,建立一批高端智库,引进培育一批数字文化领域的专业型、应用型、管理型的复合跨界人才。制定文化数字化复合型人才跨界交流任职、挂职锻炼政策。
19 建立可持续数字终身教育
将数字素养培育纳入各级教育教学,强化个人数据价值的意识教育,完善职业群体数字技能的线上线下再培训与就业转型再指导,培养面向智能时代的数字人才。
(九)完善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
20 健全数字文化治理要素
完善市场准入、市场秩序、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安全保障等政策制度。提高文化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强化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行业协调、自律作用,做好文化数字化信用评价。
21 参与建设文化数字化标准体系
积极参与国家文化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推广信息与文献相关国际标准,加大对相关机构和人员培训力度。以标准化建设推进全省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形成,构建双向共享的数字文化新生态。
22 加强数字文化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全流程文化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定重要文化数据目录,明确重要文化数据出境安全管理举措。发挥好国家文化专网网关物理隔离作用,对数据共享、关联、重构等主体实行准入管理。完善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产权保护措施。确保进入传播或消费渠道的内容可管可控。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江苏省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江苏省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承担,省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及各文化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推动政策落实
各设区市要把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和重大举措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意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协调指导和效果评估。江苏省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工作进展及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研究制定扶持文化数字化建设的产业政策,统筹省级财政现有专项资金,加大对文化数字化建设投入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文化数字化建设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文化数字化建设特点和需求的信贷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化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股权投资类基金加大对数字化文化企业的投资力度。探索建立文化资源数据价值评估体系,健全与资金需求和期限相匹配的筹资渠道。
(四)提升科技支撑水平
将文化数字化共性关键技术纳入省科技计划支持范围。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相关部门探索建设数字文化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有关部委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推荐申报一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引领作用。推动文化数字化装备的规模化生产和应用。
(五)健全监测考核制度
健全文化数字化统计监测体系。建立文化资源数据授权体系,引导法人机构和公民个人有偿授权。将文化资源数据分享纳入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范围,鼓励公益性文化机构积极探索将文化资源数据分享和开发取得收入用于事业发展的办法,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