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系列标准发布
【慧聪广电网】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牵头编制的标准GA 1811.1-2022《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媒体机构》、GA 1811.2-2022《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设施》于2022年12月31日通过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审查并正式发布,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国家反恐办、中宣部、广电总局联合指导编制,规定了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防范要求和非常态防范要求、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用于规范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可作为行业相关机构建设人防、技防、物防设施的依据,以及上级管理部门和反恐怖方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反恐怖防范设施建设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