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广播电视节目评优推优工作的通知

慧聪广电网 2023-03-01 10:51 来源:首都广播电视

【慧聪广电网】北京广播电视台、歌华传媒集团、各区融媒体中心: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要聚焦主题主线,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新闻舆论工作、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创作播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在培根铸魂上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上展现新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浓厚氛围。现就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新闻作品、优秀融媒体新闻作品、年度优秀少儿节目等精品项目评优推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

(一)参评节目类型

参评节目应为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重点创作播出的季播、周播和特别节目,包括公益、文化、综艺、科教、经济、道德建设、生活服务等类型(新闻类节目、纪录片、动画片、少儿节目不纳入参评范围)。参评节目须为各单位原创节目,并在对应季度首次播出。广播电视机构与网络视听节目平台联合制作的节目也可参评。

(二)参评节目要求

1.突出时代主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贴近时代要求和人民需要。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弘气象,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2.坚持价值引领。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新时代,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手段实现思想传播和价值引领。

3.坚持创新融合。在理念、内容、形式、手法上积极创新,生动阐发中华民族独特的思想内涵、人文精神、道德观念,传播中华美学风范。顺应融合发展大势,贴近青年人需求和特点,在创作、生产、播出、宣推等环节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开发融合产品,强化大屏小屏互动,在多屏终端传播效果好、影响力大,实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有机统一。

(三)评选推优方式

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分为广播节目和电视节目两类,采取报送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评选一次,全年共4次。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组织业内专家学者,结合收听收看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选结果将印发各单位,并通过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首都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告,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从评选结果中择优推荐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参加全国评优,对于获得全国季度、年度推优的创新创优节目,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在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扶持中予以倾斜。

(四)报送要求

北京广播电视台每季度报送不超过20个,歌华传媒集团和各区融媒体中心每季度报送不超过5个。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表(附件1)和音视频文件(2期节目样片)。请于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通过www.bj-stsk.com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盖章纸质材料和样片寄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二、广播电视新闻作品

(一)参评作品类型

由北京广播电视制播机构原创、在推荐季度首次播放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推优,作品类型主要包括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新闻访谈等。

(二)参评节目要求

1.深入生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生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优秀作品。

2.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战略部署、重大宣传主题,开展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形势宣传、典型宣传的优秀作品。

3.把握时度效,提高议题设置能力,加强热点问题引导,着力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化解矛盾的优秀作品。

4.创新理念、形式、方法、手段和话语表达的优秀作品。

5.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体现“走转改”和提升“四力”要求的优秀作品。

(三)评选推优方式

采取报送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评选一次,全年共4次。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组织业内专家及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一线代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报送作品进行评议。推优名单将印发各单位,并通过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首都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告。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从评选结果中择优推荐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参加全国评优。对获得全国季度推优的新闻作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予以通报表扬,并组织经验介绍和推介,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在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扶持中予以倾斜。

(四)报送要求

1.推荐作品数量。推优作品分为广播新闻作品和电视新闻作品,由各广播电视制播机构筛选审核后,择优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报送。北京广播电视台每季度报送各不超过20个,歌华传媒集团和各区融媒体中心每季度报送各不超过2个。

2.“主创人员”要求。广播电视新闻作品“主创人员”包括记者、编辑等相关工作人员。广播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4人,电视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广播新闻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电视新闻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如电视作品超过30分钟,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广播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7人,电视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类节目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3.推荐时间。对应四个季度分4批推荐,报送材料包括《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附件2)、作品文稿、电视新闻作品视频文件(MP4格式,编码方式H264)、广播新闻作品音频文件(MP3格式),音视频大小:时长一小时以上,单个文件不超过1.5G,时长半小时以内,单个文件不超过500M。请于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通过www.bj-stsk.com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盖章纸质材料和样片寄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三、优秀融媒体新闻作品

(一)参评作品类型

推荐作品须为北京广播电视制播机构的原创作品,在所属新媒体平台主账号首发。作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贴近时代要求和人民需要,凸显融媒体特征及优势。要尊重新媒体传播规律,基于移动优先原则,利用数字移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信息平台,创新运用多种传播形式、技术方法、报道体裁和叙事方式开展的整合式新闻报道。

(二)评选推优方式

采取报送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评选一次,全年共4次。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组织业内专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报送作品进行评议,评选结果将印发各单位,并通过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首都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告,组织向各媒体推送宣传。

(三)报送要求

1.推荐作品数量。推荐作品由各机构筛选审核后,择优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报送。北京广播电视台每季度报送各不超过20个,歌华传媒集团和各区融媒体中心每季度报送各不超过5个。

2.推荐时间。对应四个季度分4批推荐,报送材料包括《优秀融媒体新闻作品推荐表》(附件3)纸质材料和音视频文件(2期样片)。请于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通过www.bj-stsk.com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盖章纸质材料和样片寄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四、2022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

(一)参评节目要求

参评少儿节目要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首次播出,申报时须标明具体节目名称,不得以栏目名称申报。须为播出三期以上的系列节目,少儿晚会类节目也可参评。节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展现新时代少年儿童风采,引导少年儿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成长为有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时代新人。

(二)评选推优方式

节目分为广播节目和电视节目两类,其中各区广播电视台的少儿广播节目、少儿电视节目不少于2个。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组织业内专家学者根据《2022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评审扶持办法》(附件4)并结合收听收看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选结果将印发各单位,通过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和官微“首都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告,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从评选结果中择优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对于入选总局年度优秀少儿节目的作品,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在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扶持中予以倾斜。

(三)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2022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5)和连续三期节目音视频文件(音频为MP3格式,视频为MP4格式,每个视频文件最多1G/小时,分辨率高于480P,编码方式H264)(各2份)。请于3月8日前通过www.bj-stsk.com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盖章纸质材料和样片寄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评优推荐机制,精心组织好各类推优工作,根据截止时间安排好申报工作。新单位如需申请北京市广播电视季度推优报送单位管理员账号,请填写《北京市广播电视季度推优报送单位管理员账号申请表》(附件6)发送至邮箱,账号开通后将通知联系人登录申报。

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少儿节目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65157723

广播电视新闻作品、融媒体新闻作品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65150455

邮箱:

xgch2012@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一期,邮编100010

官网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tzgg2/202302/t20230228_2925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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