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文旅局发布通知,配合开展广电有线光改及应急广播进入住宅小区
【慧聪广电网】近日,广东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配合做好广播电视网络光纤化改造、支持佛山市应急广播建设的通知》。
通知提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广播电视网络光纤化改造,大力支持佛山市应急广播建设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认识。应急广播是国家政策宣传、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既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宣传主阵地,打通了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确保党和政府的声音正确传至千家万户;也是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防止和减轻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加强统筹,全力配合。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支持配合广播电视单位在住宅小区开展广播电视网络光纤化改造及应急广播建设,按照《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要求,不得限制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实施网络接入或者改造,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三、文明施工,相互监督。为减少对小区住户的影响,维护住户权益,省网佛山分公司应加强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沟通,签订相关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广播电视网络光纤化改造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实施时间、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违约责任等,施工过程应严格遵照执行。
省网佛山分公司、各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按上述要求立即自查自纠,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各级文广旅体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广播电视网络光纤化改造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宣传和联合监督检查力度。省网佛山分公司违反管理服务协议,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由文广旅体部门负责监督协调;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