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布三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
【慧聪广电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网络视听节目音频响度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卫星数字广播电视监测规程》《数字电视节目音频响度监测规程》等三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
GY/T 377-2023《网络视听节目音频响度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网络视听节目音频响度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非直播类网络视听节目的制作、分发和接收,直播类网络视听节目参考执行。
GY/T 378-2023《卫星数字广播电视监测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国内卫星数字广播电视信号业务的监测方法、监测参数设置、监测流程和监测数据格 式。本文件适用于省级(含)以上卫星数字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
GY/T 379-2023《数字电视节目音频响度监测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数字电视节目音频响度监测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监测方法和技术要求,给出了监测周期 和监测对象的说明。本文件适用于数字电视节目与频道音频响度监测系统的监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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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视节目音频响度监测规程.pdf (294.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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