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
【慧聪广电网】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法》提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体系,组织制修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并开展宣贯推广与实施评估等。
鼓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相关单位构建技术、标准、专利联动创新体系,同步推进科技研发和标准研制,提高科技成果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转化的时效性,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电发〔2023〕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广电总局组织修订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4日发布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广电发〔2021〕7号)废止。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