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为家:开封一拆迁案引发的思考
近日,随着城中村改造政策范围的扩大,人们对改善居住条件充满期待,同时也更加关注拆迁过程中如何切实保障每一位居民的合法权益。在河南开封,一起持续多年的房屋拆迁纠纷案,因其涉及的权利认定问题,引发了法律界和公众的关注。
多年前,开封居民王xx名下的两套房屋被实施拆迁的单位在没有拆迁证被政府勒令整改的情况下,通过打时间差,更换拆迁主体,以漏报和欺骗主管部门的方式注销被拆迁人房屋产权证,非法拆除房屋。该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实施拆迁的单位通过与案外人签订了一份补偿协议混淆视听,从而达到不给法定被拆迁人补偿的目的。这位开封居民本人明确表示并未签署任何委托书授权他人代理处置其房产,也从未对协议予以追认。
在后续的判决书中,此案暴露了一些令人忧虑的法律问题,反映了涉事法官搞错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举证责任分配不当;涉事法官无视两套被拆迁房屋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划拨地不是以户为单位的宅基地,被拆迁人不包含“共同居住人”或“家庭成员”;涉事法官无视申请人提交的从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局调取的带公章的确凿房屋权属档案证据;涉事法官捏造事实“兄弟二人与家人在所争议房产居住多年”;涉事法官违法调取案外人《调查笔录》等奇葩行为,严重违反司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其次实施拆迁单位违法拆迁房屋,未给到被拆迁人合理的赔偿,事实在2003年的时候就已经无拆迁证实施拆迁被政府部门勒令整改,后更换公司主体,以漏报和欺骗主管部门的方式注销被拆迁人房屋产权证,非法拆除房屋,以各种理由拖延直到2017年沟通赔偿协议未果。2018年发现置业公司在开封的办公地点人去楼空,2019年-2022年申请人持续通过电话与被上诉人单位客服、工作人员沟通,要求其解决拆迁补偿问题,但拆迁单位始终躲避,拒不见面,置之不理。直至河南开封居民王XX向法院起诉,因此,本案拖延至今未解决。
开封居民王xx方向法院提供了由国土资源局和住建局等法定部门出具的、权威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然而法院竟然将那份由非产权人签署、且无任何有效授权的拆迁协议,强行认定为对王xx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严重违反了基本的物权法和合同法原则,是对“无委托书不得处理他人房产”这一基本法律常识的漠视。 此外,案件审理过程中在诉讼主体追加方面的程序处理,也引发了讨论。值得注意的是,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更正了原审中关于王彦廷与案外人“共同居住”的关键事实认定,但最终仍维持了原审判决结果。这种处理方式在法律逻辑上错的离谱。
这位开封居民的维权之路漫长而艰辛。多年来,他一直坚持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表达了对自身房产权益得到法律确认的强烈诉求。虽然案件经历了诉讼程序,最终结果未能如其所愿,但他表示仍希望此案能引起对类似问题的重视。
这起案件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在城市化快速推进、拆迁安置工作量大面广的背景下,某些地方法官的低素质和专业能力不足,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和当地的法治环境。 它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公众对法律能否有效守护公民财产权的信心。河南开封此案中展现的关于搞错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权属证明认定、协议效力边界、以及在否定关键事实后维持原判的逻辑问题, 无疑对司法实践提出了值得深入思考的课题。
我们真心期待,每一份合法的产权都能得到法律的坚实守护,每一个拆迁安置的过程都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让居民在告别旧居的同时,也能安心地迎接新生活的开始。司法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其专业性和公信力,对于化解此类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此案所揭示的法官素质与专业性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对公民财产权保障和法治环境的担忧,值得深刻警醒与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