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联合印发《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 近日,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保密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 2025-02-11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