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5G网络成本内部虚拟结算模型研究

慧聪广电网 2020-09-28 09:28 来源:流媒体网

随着与中国电信共建共享方案落地,企业内部资源投入不平衡使中国联通省间管理复杂化。为提高承建省分建设积极性,保障非承建省分参与性,高质量完成全国5G建设任务,研究建立5G网络成本内部虚拟结算方法,构建了以单基站网络成本定额为核心的内部虚拟结算模型,为中国联通内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提升省间投资安排的合理性及有效性,促进降本增效。

01研究背景

5G新技术商用带来新一轮大规模网络建设,给运营商的CAPEX支出及OPEX支出带来巨大压力。相比4G网络,5G无线基站设备单价高,5G频率高使得站址更密集、新增站点选址难度大,因此5G建设所需的投资将明显高于4G,预计到2025年仅5G网络投资将达到1.5万亿元。5G网络运营成本也将进一步提升,5G电费约为4G网络的3倍,这给运营商带来了投资及维护成本剧增的压力,共建共享成为运营商的优先选择。但共建共享方案将会使运营商投资管理复杂化,需研究适合5G网络的成本结算方法,以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02国内外运营商共建共享情况

2.1国际运营商典型的共建共享模式

a)自有模式。该模式通常表现为2家或多家运营商间,将各自部分网络资源向合作方相互开放。例如韩国SK、KT和LGU+3家韩国运营商将共建共享5G网络,以加速5G部署,有效利用资源,减少重复投资。对于已建成3年以上的基础设施,韩国政府对共享方采取奖励措施,但对于3年以内建成的基础设施,强制要求运营商开放共享。

b)合资公司模式。在这个模式中,2家或多家运营商通过剥离资产或出资等形式成立合资公司,共建共享通信基础设施。例如瑞典Tele2和Telenor开展网络共享的合作方式是在2009年成立合资公司Net4Mobility,2家公司最先在瑞典建成第一张覆盖全国的4G网络,而且2020年网络共享的范围扩大到5G,基于此合作促使站点数量减少40%,CAPEX降低40%。

c)第三方独立模式。独立模式是指专门从事基础设施的服务公司,独立投资建设,为运营商提供通信服务的模式。该模式有利于运营商节约时间和资金,逐渐成为共建共享模式中的主流。比如美国通信基础设施市场主要是由第三方独立公司主导,三大上市铁塔公司占到约82%的份额,AMT作为美国最大的铁塔公司,与客户合作采用市场定价法,铁塔租赁价格主要取决于地理位置和周边的竞争情况,租赁价格以一个稳定速率上涨(3%~3.5%),协议期5~10年,5年为一个续约期。

2.2中国联通与电信共建共享经验总结

a)分区分类共享策略。对于存量及新建宏站,区分低业务量区域、高业务量区域和新建区域,分别制定不同的共建共享方案。对于存量宏站,主要共建共享低业务量的行政村;对于双方均已覆盖的低业务量场景,根据实际条件,协商拆掉一方设备,保留一方设备进行共享。对于新建宏站,聚焦行政村、高铁等低业务量的场景,城区高业务量区域共建共享比例相对较低;对于硬骨头站,由资源优势方进行建设;对于全新建设区域或领域,部分省分逐步实现全量化共建共享。

b)一格一策的精细化共享方案。部分省分充分利用方法论等大数据工具,在B+O域数据分析基础上,建立网格化资源共享流程,逐网格进行资源精细比对与选优,一格一策制定资源共享最优方案。细化站址选优、天面选优整合、机房选取共用流程,在网格资源比对过程中,快速定位最佳站址、最优天面及最省机房,有效提高建设方案资源共享比例。

c)创新共建共享费用结算模式。资源使用方向资源拥有方支付租金,共享设备月租金(不含税)=资产原值/折旧年限/12/2×(1+10%),其中共享基站第三方费用双方平均分摊。

035G网络成本内部虚拟结算模型

根据目前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5G共建共享方案,可以将中国联通分为承建区域、共建区域、共享区域,其中,承建区域为完全由中国联通建设区域,共建区域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共建区域,共享区域为中国电信承建区域。在暂不考虑与中国电信结算方案的基础上,为了联通内部投资管理的需要,制定适用31省的5G网络成本内部虚拟结算规则。

3.1内部结算原则

a)公平公正。统一模型及算法,根据成本及资源使用情况制定公平合理的内部结算价格,合理分摊结算成本。

b)挂钩资源使用量。省间成本的分摊与基站数量、流量使用量等资源使用量挂钩,省分公司承担和成本与资源使用量正相关。

c)高质量发展。保证承建/共建省分建设积极性,高质量完成5G建设任务,同时提升投资精准性、有效性,促进降本增效;促使共享省分积极参与网络规划设计,鼓励发展业务,同时注重流量价值保护,遏制价格战。

3.2常用结算方法

内部结算成本的确定根据不同的计价基础,综合考虑运营商的单位规模、业务种类、行业水平、市场竞争力、自身发展战略及组织环境等因素,可以参考以下3个类型:

a)市场定价法。以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外部市场价格为基础,适当扣除销售成本和相关税费,制定结算价格,其定价的前提是提供产品或服务存在完全竞争市场,使用范围相对较窄。

b)协商定价法。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时,以实际发生成本或提供过类似产品或服务价格为基础,协作双方自行协商达成一致的结算价格。此法可充分调动协作方的积极性和自主议价能力,实际操作应用中存在谈判周期较长,花费人力、物力较大等问题。

c)成本定价法。以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发生的成本、费用为基础而制定的结算价格,主要包括完全分摊成本法、长期增量成本法等。成本定价法的基础数据获取相对容易,且能体现实际成本水平,稳定性和可靠性较强。

3.3内部虚拟结算模型

比较以上3种方法,成本定价法比较适合作为中国联通5G网络成本内部结算模型,模型如下:

各省分摊网络成本=联通5G网络成本=各省分摊结算比例=联通5G网络成本×

中国联通5G网络成本内部虚拟结算模型研究

在此基础上,内部结算模型又可以分为2种,一种是按照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实际单基站5G网络成本进行分摊结算;另一种是按照单基站定额网络成本进行分摊结算。

虽然理论上使用实际网络成本更加客观,但考虑到移动行业全程全网的特点,仅区分出自身5G的网络成本就有较大困难,而获得移网运营商的5G网络成本更是难以实现。另外在5G业务发展初期,中国联通集团承担大部分5G网络成本,使用实际成本将难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本文采用单基站定额网络成本进行结算。模型如下:

各省分摊网络成本=联通5G虚拟网络成本*

中国联通5G网络成本内部虚拟结算模型研究

其中:5G虚拟网络成本=(单站折旧摊销定额+单站铁塔租赁定额+单站网络维护费定额+单站能耗成本定额)*联通基站

考虑成本属性,网络成本又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固定成本及变动成本,固定成本主要包括折旧摊销、铁塔租赁费、运行维护费等,考虑到固定成本较为刚性,不受业务量变动影响,按照共赢原则,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各自承担50%。变动成本主要为能耗成本,能耗成本与设备载荷有较大相关性,变动成本与业务量挂钩,业务量越大承担成本越多,则

省分应承担5G网络成本=5G固定网络成本×50%+5G变动网络成本*×业务量占比

其中:5G固定网络成本=(单站折旧摊销定额+单站铁塔租赁定额+单站网络维护费定额)*(联通基站+电信基站)

5G变动网络成本=单站能耗成本定额×(联通基站+电信基站)

本省流量占比=本省联通5G流量/(本省联通5G流量+本省电信5G流量)

04小结

本文在借鉴常用结算方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联通现状及模型的可操作性,构建了以单基站网络成本定额为核心的内部虚拟结算模型,该模型以各省应承担网络成本为基础,比较公正客观测算出各省5G网络成本分摊比例,具有很强的可实施性。对于单站网络成本定额,结合运营过程中的实际数据积累,需考虑不同区域成本差异、不同基站类型的成本差异,在操作中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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