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8月15日实施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AI的春天来了
【慧聪广电网】7月13日下午,“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蓝色字体是“AI育未来”社区的公众号主编稻穹思进行解读。
该办法已经于2023年5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第12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解读:网信办跟生成式AI有关的其他6个部委都达成一致了,一个月后开始出台各类监管细则和执行办法。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解读:比起征求意见稿,多了一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倾向性很明确。不是为了限制,而是为了发展。
解读:把范围进行了划分,边界是”向境内公众提供服务“。意思是学术研究和企业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只要不跨越边界,就不受这个法规的影响。
可以理解为:1)国外的技术想用就用。2)自己炼制的行业大模型,toB业务方面的使用也可以随便用。3)多去国际市场找机会吧。
解读:定了调子,以鼓励为主,“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也就是会包容一些创新中可能的问题。不会因噎废食。
解读:“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透明度,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这是柔和的、渐进的做法,不是强制要求严禁出现不准确的内容。否则生成式AI都无法用起来。
第二章 技术发展与治理
解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各种鼓励,对创新、对优质健康的内容、对生态体系、对协作等。
解读:这个对自主创新的鼓励,可以说是相关技术的投资引导了。在核心资源(算法、框架、芯片、数据)方面推动,发动更多力量来大炼AI模型。
解读:这些说起来合理。但是在侵权方面执行有难度。知识产权的侵害如何界定。抓取其他人积累的数据资源做训练算吗?用版权书籍和图片来做训练算吗?全世界对此都存在争议。
解读:可能会出台对标注的相关合规政策。类似信息安全审核。对专业的数据标注公司来说是利好,否则对普通公司来说,合规成本可能偏高。而标注数据往往是阶段性的工作量,跟信息审核不一样。
第三章 服务规范
解读:合理。跟之前的其它服务一样。
解读:合理。跟之前的其它服务一样。
解读:合理。跟之前的其它服务一样。
解读:这个标识在执行时候会影响体验。原则是类似于搜索引擎的“广告”标识。但很难在所有的地方都出现。
我查了下,具体规定如下: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编辑的信息内容,应添加不影响使用的标识。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的,应进行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误认。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相关标识。
解读:合理。
解读:合理。这个比起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柔和多了。但在操作中,依然有很大的弹性。而且,对于接入API的应用来说,是否会影响该API大模型的所有应用?还需要看实际操作策略。
解读:合理。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解读:这是引导科学管理的要求,具体监管还是要看7部委的细则。不同部委的侧重点不同,也可能增加合规难度。
解读:合理。限定了范围,只有“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服务需要安全评估和备案。对小的应用,个人化的应用就减少了合规要求。
解读:合理。但也要避免竞争对手利用这个乱来,搞不正当竞争。毕竟AI生成内容是很难重现的,出问题的截图也是可以篡改的(未必是真的),也存在断章取义的可能性。但很难自证清白。除非保留了所有信息记录,就像时光机一样可以回溯,且让人相信未被篡改。
解读:合理。要让大模型提供API的时候,一并给到相关技术说明。否则应用方很难。
解读:这个是对绕到国外向国内提供服务的,要特别处理,没有例外。当然执法上有难度。比如对ChatGPT怎么处罚?
解读:常规做法。
第五章 附 则
解读:法规是分级的,这三级主体中,以上法规明确规定,使用者只要不干违法的事情,用各类大模型都是不会受处罚的。所以,用ChatGPT的也别怕。
解读:支持外商投资。
解读:抓紧时间准备吧。春天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