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电局发文:积极参与网络整合,推进广电5G网络和智慧广电建设
【慧聪广电网】9月11日,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快高清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加快4K超高清机顶盒、“有线精灵”等新产品普及,扩大高清超高清电视覆盖面和用户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打造超高清视频产业基地,加强高清超高清电视机、显示屏、机顶盒以及各类具备视听功能的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沉浸式体验设备等智能高清终端设备研发生产和配备应用。
要强化广电媒体深度融合。创建中国(江苏)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中国(苏州)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推出一批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和品牌项目。开展“江苏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和“江苏省智慧广电示范项目征集评选”活动,为政用、民用、商用提供更多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发挥“荔枝云”省级技术平台、江苏有线智慧云平台和县级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功能作用,加大对县级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技术和内容扶持力度。
要拓展广电网络产业生态。支持江苏广电网络IP化、云化、智慧化、融合化升级改造,积极参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构建“云、网、端”为基础的新型网络架构。深入推进广电5G网络和智慧广电建设,在全国广电体系内积极建设具有江苏特色的5G先导示范网,推动超高清视频、多屏同看、智慧灯杆、全息教室等广电5G应用场景的研发,探索面向5G的智慧广电业务模式和运营体系,提升有线电视网络对宽带业务、交互业务、高清超高清业务的承载能力。推进新型家庭信息中心、智慧客厅建设,拓展综合信息服务和智能化应用等新业态,满足用户对跨屏、跨网、跨终端的收视和信息需求。
以下为《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电发〔2019〕74号)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苏宣通〔2019〕15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重大项目工程为抓手,着眼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守正创新、融合发展,强化资源整合、扶持引导,不断优化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结构布局,加快广播电视产业转型升级,健全现代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培育新型业态和消费模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视听生活新期待,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广电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产业更加繁荣,双效俱佳的精品不断涌现;广电5G网络和智慧广电建设更富成效,高新技术融合应用不断深化,政用民用商用的视听产业生态链不断拓展;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优化,长三角协作发展、基地(园区)集聚发展不断加快;市场主体发展更加多元,骨干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满足群众需求的新产品、新业态不断推出,基本形成新时代大视听全产业链市场发展格局,在拉动文化信息和电子设备消费中发挥中坚作用,成为繁荣文化产业、发展数字经济、扩大内需的强力引擎。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内容产业繁荣发展。把握时代脉搏,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庆祝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实施“新时代精品”工程、“记录江苏”工程,加强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创作规划和引导服务,建立正向引导和市场激励机制,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每年都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鼓励和支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影视节目制作单位以内容为核心,向上下游延伸,主动拓展产品开发、衍生产品市场,形成内容产业价值链,促进创意制作和相关产业创新融合,推动优质内容IP化,提高精品节目的成果转化率、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以产业良性循环带动视听消费规模不断扩大。
(二)强化广电媒体深度融合。坚持一体化发展方向和移动优先策略,推进信息技术与广播电视媒体融合、资源要素有效整合,实现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共融互通,放大一体效能,增强融合传播覆盖面、影响力。统筹处理好省级广电媒体和地方广电媒体、主流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等方面的关系,支持省广电总台做大做强、市县级广电媒体做优做特、网络视听平台做出品牌,形成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同高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创建中国(江苏)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中国(苏州)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推出一批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和品牌项目。开展“江苏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和“江苏省智慧广电示范项目征集评选”活动,为政用、民用、商用提供更多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发挥“荔枝云”省级技术平台、江苏有线智慧云平台和县级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功能作用,加大对县级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技术和内容扶持力度。
(三)拓展广电网络产业生态。支持江苏广电网络IP化、云化、智慧化、融合化升级改造,积极参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构建“云、网、端”为基础的新型网络架构。深入推进广电5G网络和智慧广电建设,在全国广电体系内积极建设具有江苏特色的5G先导示范网,推动超高清视频、多屏同看、智慧灯杆、全息教室等广电5G应用场景的研发,探索面向5G的智慧广电业务模式和运营体系,提升有线电视网络对宽带业务、交互业务、高清超高清业务的承载能力。推进新型家庭信息中心、智慧客厅建设,拓展综合信息服务和智能化应用等新业态,满足用户对跨屏、跨网、跨终端的收视和信息需求。
(四)加快高清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深入实施“高清江苏”工程,引导推动广播电视机构加大高清超高清电视采集制作、总控播出、互动分发、数据中心、管理平台等系统建设投入,升级改造高清演播室、高清非编网、高清播出系统,推进高清超高清电视频道和超高清电视内容集成平台、点播平台建设。鼓励影视制作经营机构推进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高清化制作、引进和交易,丰富高清超高清电视内容生产和有效供给。提升广播电视网络承载能力,综合利用超高速光纤与同轴电缆传输接入技术实现广播电视网络灵活接入和带宽提升。加快4K超高清机顶盒、“有线精灵”等新产品普及,扩大高清超高清电视覆盖面和用户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打造超高清视频产业基地,加强高清超高清电视机、显示屏、机顶盒以及各类具备视听功能的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沉浸式体验设备等智能高清终端设备研发生产和配备应用。
(五)引导视听产业集聚发展。出台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基地(园区)管理办法,通过规划引导、管理服务等举措,引导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质资源、优势产业、优秀企业集中集约发展。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推动建立区域视听产业发展协作体。强化区域资源整合和合作联动,支持江苏城市广电协作联盟和南京都市圈城市广电协作联盟规范健康发展。大力优化产业布局,支持推动经济基础较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资源比较集中、产业优势突出的地区,建设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专业性或综合性产业基地(园区),支持常州网博视频进出口溯源数字化产业基地、扬州影视基地等基地(园区)加快建设,支持江苏(国家)未来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苏州国际科技园、江苏西太湖影视产业基地、南京广电越界创意产业园等基地(园区)完善功能。
(六)培育产业发展平台载体。发挥行业优势,集聚内外资源,打造广电特点显著、融合特色鲜明、引领作用突出的产业发展展会和平台载体,助力企业有效对接资本和市场,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风向标。重点办好长三角高新视听博览会、南京(国际)动漫创投大会和江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画短片大赛、新鲜提案真实影像大会、电视剧剧本创意大赛、长三角白暨豚原创网络视频大赛等重点展会和平台,推动其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高质量发展,不断培育和提升品牌价值,吸引更多的国际国内市场主体、社会资本、优质项目落地江苏。
(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支持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等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发展,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增强龙头效应和集聚效应。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整合资源上市融资,积极指导广电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鼓励民营影视企业、个人工作室参与重点项目创作,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影视剧制作发行、影视基地建设、影视衍生品生产、影视文化服务。引导支持基础较好的网络视听企业在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加强资源整合和新产品推广应用,壮大主导产业,发展关联产业。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按程序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开展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引导推动各类主体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文化责任。
(八)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视听中国”播映工程和丝绸之路影视桥、中非影视合作等平台,实施“走出去内容产品创作扶持计划”,加大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等作品海外推广力度,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推动数字版权国际交易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视听企业或机构通过内容、版权输出。加强与国内外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头部平台等机构合作交流,支持有条件的省内广播电视机构通过并购、合资、合作、兴办实体等方式“走出去”,支持国内外知名网络视听平台、短视频创作基地、专业制作中心“走进来”,实现共赢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领导。各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战略思维、机遇意识,强化行业管理服务责任,将产业发展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加强同宣传、发改、财政、人社、金融、文旅、网信、工信、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多方面支持,合力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二)用足用好政策。做好国家和省现有财税优惠政策的宣传贯彻,指导推动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文化产品出口、民营企业发展、小微文化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减免等财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降低广播电视企业经营成本。
(三)强化项目扶持。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充分发挥省现代服务业(广播电视)专项资金作用,在加大对精品生产、智慧广电和服务能力建设等三方面项目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支持方向,对正在推进、具有带动力的重点基地(园区)给予补贴,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授牌的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给予奖励,对重大项目可连续三年给予扶持。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有关政策,对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承接主体明确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项目,争取政府购买服务支持。
(四)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增强市场活力。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缩短备案立项审批时间,进一步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建立联系帮包服务制度,定期走访听取企业单位需求和建议,帮助解决或推动解决困难和问题。强化制度保障,将行之有效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机制,推进广播电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加强人才保障。以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为重点,加强广播电视从业人员政治和业务建设,深入实施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和“青年创新人才工程”,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国际交流合作人才、基层管理经营人才。建好用好媒体融合发展专家库,加强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智库等方面合作,支持其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强化人才激励,鼓励业内名家、学者、技术能人以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入股,参与企业经营或项目开发。
(六)完善统计支撑。加强产业统计体系建设,建立产业数据发布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指导性。紧密结合文化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需要,拓展统计数据采集和服务渠道,建立反映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的“大统计”体系,重点推进广播电视供给消费、区域广播电视、智慧广电等专项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利用,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